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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八里村“试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盘活集体资产,保障农民权益

2017-09-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李广寅 王晶 盖智广 李毅 报道
  本报东营讯 为了在八里村顺利推进集体产权改革,村党支部书记盖建志几个月来一直都没消停。8月23日,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忙活村集体购买沿街商铺一事。“商铺总投资103万元,一年每位股东分红约在140元左右,相较于其他投资来说,这个投资风险小一些。”在盖建志看来,农村要改革,当然是往好的地方改。“八里村是改革的‘急先锋’,我们这些带头人就得脚踏实地干出点儿成绩来才行。”
  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八里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于今年的3月份。从自己不了解到熟知改革的要义,再到让村“两委”以及村民知晓其中的益处,作为亲历者的盖建志说可以用“煞费苦心”四个字概括。盖建志说,虽然过程比较麻烦,但是效果很明显。
  在拿到了东营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后,8月23日,记者在该村党支部办公室又见到了即将颁发给村民的“郝家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八里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占459股、集体占51股。村内的资产全部细化成股分到了符合条件的村民名下。”盖建志说,有了这个证,村民的权益就真真正正有了保证。
  据介绍,八里村土地有将近1400多亩,随着东营西郊服务区的发展以及临近郝家镇驻地,八里村的土地便开始被流转,土地等资源不断升值,而服务业所需大量从业者也要求村民不能被“绑”在地上。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将村内土地等经营性资源盘活成资产是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手段。而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利益调整,依法、合理界定组织成员的身份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之一,如何认定组织成员身份本身也是一项探索。
  “八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坚持‘初始认定从宽,新增认定从宽’的原则,认定了全村459口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的资格。有了分红自然就会按规定按比例分发给股东。”站在村务公开栏前,盖建志很是自豪。
  对于八里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盖建志觉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政府的帮助下,我们现在算是把大框架搭起来了,对于以后往什么方向走,因为村情不同,发展策略当然也不一样,这还需要靠我们自己努力。”盖建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