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工作不力济南5个单位被问责

2017-09-14 作者: 晁明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8日,济南市纪委监察部门发出通报,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反复督办整改,仍未履职尽责的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历山东路社区党总支、市中区杆石桥街道乐山小区社区综合党委、槐荫区五里沟街道顺祥街社区党总支、天桥区纬北路街道聚贤社区党总支、历城区洪家楼街道海蔚社区党总支等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对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副处级干部徐全海(包挂历山东路社区),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历山东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孙学玲,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王刚,市中区杆石桥街道乐山小区社区综合党委书记顾美旋,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李福明,槐荫区五里沟街道顺祥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张齐美,天桥区纬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爱民(包挂聚贤社区),天桥区纬北路街道聚贤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吕文芳,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飞,历城区洪家楼街道海蔚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商广慧等10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依规依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创城工作推进中存在消极懈怠、推诿扯皮,不积极履职尽责的党组织、党员,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其他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人员,持续加大核查力度,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抓好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用实际行动为创城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