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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2017-09-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31 903-54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南田屯村内一养鸽场、村北一养羊场,外排刺鼻气味扰民。 枣庄市 大气     光明路街道田屯南村有一鸽子养殖户,养殖信鸽50余只;村北有一家村民院内养殖山羊6只,确实存在气味污染问题,影响周边居民。 是 关停取缔     1.9月4日下午,市中区光明路街道组织环保、行政执法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养殖户工作。截至9月9日,两家养殖户已完成信鸽、鸽棚及羊、羊圈舍的清理工作。2.市中区政府责成光明路街道组织专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232 903-56     泰安市宁阳县锦绣城1号楼楼下有8家饭店油烟、噪声扰民。分别为:微山湖渔村、锦玉食府、老磨坊豆腐脑、一口香馄饨、金家羊汤馆、清真糁馆、金盾小餐厅、兴源居家常菜。 泰安市 油烟、噪声     1.微山湖鱼村、锦玉食府、老磨坊豆腐脑、一口香混沌、金家羊汤馆、清真糁馆、金盾小餐厅、兴源居家常菜证照齐全,均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分离器,且正常使用。2.9月4日晚,宁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微山湖鱼村、锦玉食府、老磨坊豆腐脑三家饭店进行了噪声监测,9月5日分别对一口香混沌、金家羊汤馆、清真糁馆、金盾小餐厅、兴源居家常菜五家进行了噪声监测,其中老磨坊豆腐脑、一口香馄饨、清真糁馆、金盾小餐厅四家饭店噪声分别超标2.2dB(A)、9.3dB(A)、7.3dB(A)、2.9dB(A)。 是 立案处罚     9月5日,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向宁阳县老磨坊快餐店、一口香馄饨店、朵斯提清真糁馆、金盾小餐厅四家饭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7日前暂停营业,自行整改,采取降噪措施,恢复正常营业后对噪声、油烟进行检测。并分别向这4家饭店下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8000元、6000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  
233 903-57     潍坊市临朐县“蓝帆新材料”外排刺鼻废气,使用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1.蓝帆新材料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其塑化(烘干)废气经冷却、静电捕捉、水洗喷淋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在车间塑化废气排气筒安装有在线监控系统,经监测,非甲烷总烃最大值小于10mg/m3,远远低于排放标准的120 mg/m3。同时,在厂区北偏东厂界处(下风向)安装了烃类在线监测装置,并于8月25日与市环保部门联网,自运行以来,最大值小于3 mg/m3,低于排放标准。经现场监察,车间内有一定气味,厂区内气味不明显。2.该公司建有5台20吨燃煤导热油炉,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废气排放达到了排放标准。该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现已完成总任务的90%,将于9月30日完成全部任务。 是 责令改正     加强异味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加快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尽快投入运行。  
234 903-58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名泉春晓A1楼楼北侧的老地摊烧烤、荷塘月色饭店有油烟污染,排气扇风机噪声扰民。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堤口路名泉春晓A1楼北侧为二层商业楼,有老地摊烧烤、荷塘月色饭店2家餐饮单位,有油烟净化设备,但均未按规定清洗。2.8月13日,宝华街街道办事处对2家餐饮单位下达《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8月17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2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使用的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305016号、第0305017号),责令2家餐饮单位清洗油烟净化设备。老地摊烧烤于当天自行停业,荷塘月色已购买了新型油烟净化设备。3.“排气扇风机噪声扰民”问题,实为老地摊烧烤安装在荷塘月色饭店楼后的油烟净化管道的震动产生。 是 责令改正     1.9月5日,荷塘月色饭店已更换完毕新型油烟净化设备。目前,该饭店已自行停业,正待环评备案,待符合营业条件后,恢复营业。2.8月17日,老地摊烧烤停业后,当场拆除了油烟净化管道,现场检查已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235 903-59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王某庆馒头厂每天使用大量煤炭,排放烟雾粉尘;王某习的加工厂、冷库排放大量垃圾、污水;王某习在村南非法堆放大量石子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环境,私自倒卖耕地用土,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大气、垃圾、水、生态     本件为重复投诉,反映问题与831-305号转办件一致。1.2017年9月2日,王某庆馒头厂已自行拆除燃煤灶台。2.王疃村委主任王某某的加工厂为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包括黄桃加工厂和冷库各一处,有环评批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八湖镇环保监测平台联网,于2017年8月10日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垃圾;冷库中低温储存黄桃约500吨,不产生垃圾和废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2017年9月2日,对厂区及周边两处点位(与厂区距50米范围内)地下水(深度为10米)取样监测,监测的9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Ⅲ类标准。3.王疃村石子临时存放点为孙某某临时存放,位于村内村委对面,地类为建设用地,在石子运输过程中产生噪音和扬尘污染。4.2017年5月20日,王疃村两委研究将村东北灌溉用大口井进行加深。在施工时,将老井外扩约2.5亩,所取土方全部用于修垫村内及田间道路,没有对外售卖。2017年8月2日,国土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王疃村委未在规定时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8月21日,国土部门对王疃村委违法破坏土地行为立案调查。9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村委恢复耕种条件,处罚25万元,现正在法律程序中。 是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3日,八湖镇政府责令王疃村石子临时存放点1个月内清理完成。  
236 903-60     烟台市开发区天颐郦城1号楼2单元102曹某某服装厂排放大量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连续多次向开发区环保局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     曹某某服装厂位于天颐郦城1号楼2单元102室,注册名称为美服服装加工厂, 2009年11月24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在厫上村189号。2014年,厫上村旧村改造时,从照顾残疾人的角度,将村委办公室天颐郦城1号楼2单元102室(面积85平方米)作为拆迁安置补偿给曹某某。该服装厂雇女工5人,共有缝纫机9台。虽然采取了隔音降噪的措施,但缝纫机噪声仍对邻居造成影响。烟台开发区环保部门曾于2015年受理过居民投诉,当时检查发现,曹某某为残疾人,在住宅内使用缝纫机从事服装来料加工,缝纫机噪声对邻居造成影响,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后再未接到居民投诉。9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服装厂已扩大规模,雇用女工从事生产加工。 是 责令改正、查封扣押     1.因生产加工车间与住宅位于同一建筑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烟台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已于9月5日对该服装加工厂有关设施临时查封,限期1个月完成整改。2.因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于9月5日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3.因在住宅内从事服装加工,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手续,已责令其限期关停搬迁。  
237 903-62     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山东兴阳热源厂超标排放烟雾粉尘。 济南市 大气     1.群众来信反映的“山东兴阳热源厂”为山东兴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阳县济北开发区仁和街11号,主要从事经营性供热服务。该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济阳环字〔2014〕18号)。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7年2月21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济阳环建验〔2017〕2号);二期工程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济阳环建验〔2017〕15号)。2.该企业外排烟气安装有大气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施,与国家、省、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对排放的烟气进行24小时监测。同时安装有视频监控设施,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3.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该公司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调查其在线视频监控,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烟雾粉尘情况不属实。4.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烟气进行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未超标。(济环检(气)字2017年第028号) 否      
238 903-63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东城、普集、上皋、官庄、吴家等所有工业园内的企业夜间违法生产,且与当地环保部门勾结,有检查就停产。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 济南市 其他     1.相公街道办事处于5月28日下发通知,对辖区内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有环评手续的企业也要边生产边整改。对擅自恢复生产的,采取断电取缔等措施。其间强化巡查,未发现违法生产现象。2.普集街道东城社区为住宅区,无工业企业。普集街道上皋村无工业园,村驻地内有企业10家,其中锻造厂6家,机械加工厂2家,文具厂1家,建材加工厂1家。通过核实供电部门各企业近一个月的用电情况,不存在夜间生产问题。3.官庄街道办事处于7月2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环评手续未办理之前不得生产,企业签订了不进行生产的保证书。同时针对官庄、吴家企业密集区域,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截至目前未发现夜间生产现象。4.经章丘区纪委查实,未发现企业与环保部门勾结现象。 是 停产整治     1.相公、普集、官庄街道办事处要求辖区内企业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和验收达标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发现违法生产严厉打击。  
239 903-64     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宋家峪村北家山被非法开采,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淄博市 生态     1.反映的矿山为沂源县秦石花岗岩厂,系合法矿山。但因效益不好,经沂源县安监局同意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9月10日停止生产,其间未出现非法开采行为。2.该矿属露天开采矿山,开采过程中需剥离矿体,对山体有破坏现象。 是 停产整治     责成沂源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和大张庄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巡查和监管。  
240 903-66     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街道办李家镇村李某某养鸡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水、大气     李家镇村辖区内共有5家养鸡场,属于限养区。其中,李某卓、李某柏2户已停养,剩余3户中1处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名为莱芜市金凤凰养殖服务有限公司,由李某军经营。另2处分别由李某芝、李某国经营。莱芜市金凤凰养殖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村庄的龙马河东岸,距离住户100余米,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建有4个鸡舍,目前存栏蛋鸡7万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粪污池、雨污分离池建设不规范,雨污未分流。李某芝鸡场,养殖蛋鸡1000只,位于李家镇村内,四周为住户,距离最近住户20余米,不符合养殖条件。该场粪污池建设不规范,未建雨污分离池,粪污外溢,存在刺鼻气味。李某国鸡场位于李家镇村西南侧,存栏蛋鸡1600只,建有粪污池,但粪污清运不及时存在粪污外溢的现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莱芜市金凤凰养殖服务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对粪污池、雨污分离池进行改建, 已整改完成。该公司已签订清运合同,定期对粪污池内粪污进行清运。 2.对李某芝养鸡场下达了关停通知,并责令其对粪污进行了清运。现已关停并清运完毕。3.已责令李某国鸡场对粪污进行清运。现该户已签订清运合同,定期对粪污池内粪污进行清运。  
241 903-67     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张寿庄村南三八种子田被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西店村村后化工垃圾存放厂存放大量垃圾,排放粉尘、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枣庄市 垃圾、大气、水     1.张寿庄村,应为张秦庄居,其村南三八种子田区域为张秦庄至谷山村已废弃的生产路,在对原路基进行清理时留存少量的建筑垃圾,该处垃圾共有4堆,总量约20方。2.经对西店村后及周边区域现场进行认真查看核实,并未发现化工垃圾存放场。 是 责令改正     1.立即组织人员、调动铲车,对张秦庄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于当日下午全部清理完毕。2.加大巡查力度,木石镇组织环卫、国土、执法等部门人员对镇域内生活及建筑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违法存放化工垃圾行为。3.加大信访排查化解力度,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242 903-69     莱芜市钢城区莱芜市钢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排放毒气、毒水,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区、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未解决。 莱芜市 水、大气     莱芜市钢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3年6月6日由钢城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新建工程项目环评手续,2011年8月2日通过区环保局验收。8月30日钢城区环保局收到关于该企业的举报后,9月3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酸洗线密闭不严,酸雾收集效果不好、措施不到位,导致酸雾外溢,产生刺鼻异味。9月4日钢城区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月4日接到该信访件,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工人正在进行轧机检修,酸洗线正常运行,酸雾仍存在外溢,异味刺鼻;酸洗废水经中和、曝气、压滤后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废酸由山东祥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未发现外排。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5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2.对企业的违法行为,钢城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处2万元罚款。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钢城环改字〔2017〕47号),目前正在整改。  
243 903-70     潍坊市昌邑市石埠镇流河开发区309国道胶莱收费站西50米路北皇明太阳能专卖店西邻,有一炸鱼黑作坊,排放油烟、刺鼻异味气体、废水,污染环境。 潍坊市 水、大气、油烟     反映的炸鱼黑作坊工商登记为昌邑石埠伟波水产批发部,存在油烟、鱼腥味等异味污染;产生洗鱼废水,经院内暂存池收集后用于苗圃灌溉。2017年8月26日,发现该作坊存在安全隐患,已对其下达了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采取了断电查封措施,要求自行清除设备、产品、原料。9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无生产痕迹,已自行完成原料、产品、设备清除。 是 关停取缔     采取断电查封措施,要求自行清除设备、产品、原料。9月4日已自行完成原料、产品、设备清除。      
244 903-71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后肖格村废品收购站直排污水,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水     废品收购站位于桃村镇后肖格庄村西北,距村庄约200米,四周均为荒坡和果园。暂存点堆放有废铁约3吨,用彩钢瓦围挡;废塑料不足1吨,露天堆放,主要为塑料桶、水管和矿泉水瓶等。该暂存点只用于临时堆放,不从事收购活动,未发现污水直排和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同时,针对废塑料露天堆放问题,栖霞市环保局要求林永恒废品暂存点加强管理,对所有废品进行围挡和遮盖。 否      
245 903-74     日照市莒县官庄镇400多家塑料颗粒厂非法生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暂时停产,并没有取缔。 日照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官庄镇”实为刘官庄镇,位于莒县城区以南5公里,辖64个村。该镇曾共有再生塑料造粒加工项目300家,以废旧塑料为原料,从事生产塑料颗粒。2016年,其中172家规范整合成立了6家造粒公司,分别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实现集中处理。2016年11月,莒县环保局对上述6家造粒公司的再生塑料资源加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分别出具了备案意见。2017年6月,因6家造粒公司外排废水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且部分造粒业户存在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个别造粒业户使用原材料低劣、废气治理设备改造不到位等问题,该镇政府对6家造粒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确保验收达标后复工投产。截至目前,尚无一家申请验收复工。其余128家再生塑料造粒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存在非法生产问题;2017年7月,刘官庄镇政府在“散乱污”排查整治中将这些项目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这些企业于2017年8月停产。刘官庄镇政府于2017年8月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目前,已取缔95家,尚存33家。9月4日,经现场调查,刘官庄镇6家造粒公司、33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公司均停产,不存在莒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造粒企业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暂时停产问题。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责成刘官庄镇政府加快推进6家造粒企业的整改,对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及时组织验收;责成刘官庄镇政府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取缔力度,力争9月20日前完成剩余33家无环评等手续的再生塑料造粒加工项目取缔工作。  
246 903-75     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北工业园区,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暗管直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东营市 水     1.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均有环评手续,雨水及污水管道除地上管廊提升过渡外,其余皆为埋于地下管道。生产废水经管道进入广饶街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2.该公司厂区内为地埋式雨污排管网,并非法律意义的“暗管”,通过用暗管探测仪对厂区进行探测,未发现暗管直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否      
247 903-76     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云明村石某某养猪场污染水源。 泰安市 水     该投诉件与第七批816-133号转办件部分重复。信访人反映的“石某某养猪场”位于小协镇云明村南400余米处,法云山西侧;所在区域为畜禽养殖限养区。该养猪场始建于2004年3月,于2015年5月注册成立泰安市家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备案、养殖登记备案和动物防疫手续齐全;2017年3月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建有粪污三级沉淀池和沼气池1座,粪污经沼气池处理后,沼液沼渣用于农田灌溉、施肥。信访人反映的“水源”应为光明水库,为新泰市饮用水水源地;该养猪场距离光明水库直线距离500余米。石某某养猪场已于8月22日自行拆除,现场检查时,沉淀池内存有少量粪污,未发现养猪场粪污外排迹象。 是 其他、约谈     1.9月5日,石某某已对遗留的粪污清理后还田施肥,并对原三级沉淀池进行了回填。建筑垃圾已基本清运。2.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