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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2017-09-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4 903-09     枣庄市高新区张范镇南于村村书记在村东非法挖土卖钱,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尘土飞扬,空气遭到严重污染。 枣庄市 大气、噪声     1.2017年8月28日,张范街道南于村组织人员在南于村废弃水库旁进行挖土,用运输车辆拉运30余车(约30方),用于本村道路平整,不存在非法挖土买卖盈利。现工程已结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规定: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2.运输车辆扰民、尘土飞扬,空气遭到严重污染的问题应该是在之前挖土、运输时产生的。 是 责令改正     1.国土部门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破坏矿产资源行为。2.张范街道督导村在实施类似工程之前,召开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通过会议共同决策,邀请周边群众为监督员,并落实抑尘、降噪措施。  
195 903-10     济南市市中区王官庄小区6号楼西侧、南侧有很多大排档,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地面污染严重,气味刺鼻,多次举报都无果。 济南市 噪声、大气、其他     1.经核实,转办件反映的“大排档”指的是王官庄小区十区6号楼下3家啤酒摊,为居民“住改商”经营,周边再无其他此类情况。2017年以来,周边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该店占道经营、噪声扰民、酒后不文明行为问题。经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核查,存在占道经营、噪声扰民问题,地面有污渍,有异味。王官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执法、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多次对3家啤酒摊进行整改提升。2.7月26日,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结合前期拆违拆临、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拆除了该处啤酒摊的乱搭乱建,有效解决了室外占道经营问题。7月中旬,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向3家餐馆送达《市中区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要求对照整治内容整改。王官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执法、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因3家啤酒摊无营业执照,对其关停取缔。7月25日,3家啤酒摊自行拆除经营设备、清除物料用品,全部关停到位,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及气味刺鼻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并用高压水枪对地面污迹进行冲洗。3.9月4日下午,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走访周边居民,已无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地面脏乱、异味等问题,确认3家啤酒摊自7月25日停业至今。 是 其他     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食药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强监管,城管网格巡查,对被取缔店铺强化重点盯防管控,确保取缔彻底、取信于民。  
196 903-101     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南头路口处,夜间很多货车通行,噪音扰民。 济南市 噪声     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南头路口为芙蓉路紫薇路路口,2017年6月15日,长清区政府发布实施了《关于设置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将长清主城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的道路设置为大型车辆限行区域,芙蓉路成为限行区域外的主要绕行路线,紫薇路南头路口是芙蓉路紫薇路路口,路口东西方向为芙蓉路,允许货车通行,是大型车东西横穿城区的主要道路;路口向北方向为紫薇路属于大型车限行路线,禁止大货车通行,该道路是进入大学科技园区的主要道路之一,允许办理了通行证的服务于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大型车通行。  是 其他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一是依托治超站联合执法队伍,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将采取定点整治与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强大货车日常管理,在芙蓉路路段开展大货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对没有通行证闯禁区的违法大型车,安装抓拍设备,对闯禁区货车进行抓拍、录入,予以处罚,同时加强民警巡逻密度,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97 903-102     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李集村村西北陈某某的煤场排放粉尘、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噪声     青州市隆信安达经贸有限公司,从事煤炭经营项目,位于李集村原大湾处,煤场四面有2米多高砖墙遮挡,大部分煤堆使用塑料膜或无纺布、篷布遮盖,在进出货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及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是 停产整治     责令其已对所有煤堆全部用塑料膜或无纺布、篷布进行覆盖,并拆除输送带等设备,采取地面洒水、喷淋等措施控制扬尘。目前设备已拆除清理完毕。  
198 903-103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黄桥社区居委会东泺河东侧多家饭店排放油烟、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水     1.东泺河东侧原有9家餐饮店,其中4家(永波饭店、太熟悉家常菜、潮州牛肉火锅、胶东小海鲜)为沿街商业房,5家(好口味炒鸡、老梁炒鸡、杨家老北园、梁府老北园、红焖羊肉)为“住改商”。2.永波饭店正在营业,有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但无油烟排量检测报告,无环评备案,污水排入污水管网,但未进行油水分离。3.其他8家证照不全,无环评、消防手续,无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均直排污水管网。4.8月14日,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餐饮店下达《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或转变业态。5.8月15日,8家证照不全的餐饮单位已全部自行停业,其中太熟悉家常菜已于8月31日搬离。   是 责令改正     1.9月3日,天桥区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永波饭店加装油水分离器,并提供油烟排放检测结果,达标后办理环评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经营。2.北园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199 903-106     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南厂(山东万润达纸业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已被淘汰的机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大量有害气体。该公司热电厂的粉煤灰露天堆积产生扬尘,地面无防渗措施。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莱芜市 大气、固废、水、其他     1.继续使用已被淘汰的机器问题与第六批815-100号转办件反映问题相同。9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南厂区7台型号为1760长网多缸纸机(1#、4#、5#、6#、7#、8#、9#),现场未生产,不存在使用淘汰设备生产及超标排放大量有害气体的问题。2.该热电厂建设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一开一备),产生的粉煤灰为一般固体废物。原产生的粉煤灰堆放于热电厂西南侧,未采取防渗措施。因对粉煤灰覆盖不全、喷淋不到位问题,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4月6日,以该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立案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对现存粉煤灰严格落实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新产生的粉煤灰直接通过罐装车清运,不再落地。9月4日现场检查时,已采取覆盖、喷淋措施,正在从堆场南侧开始清运,但防渗措施仍未落实。 是 停产整治     1.因该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目前仅完成职工权益维护部分,现责令企业全面停产,区镇严防死守,防止恢复生产。2.督促企业加快原堆存粉煤灰的清运进度,清运完成前严格采取覆盖、喷淋措施,降低扬尘,两个月内清理完成。3.责令企业建设储灰罐、炉渣罐,15天内完成,对新产生的粉煤灰及时地直接通过罐装车清运,此项可以满足热电厂正常运行7天所产生的粉煤灰量,对因清运不及时导致粉煤灰无处堆放的问题,责令企业将已建成的防渗、防雨储煤棚作为应急储存场所,暂时存放粉煤灰。目前企业已停产,已制订粉煤灰整改方案,正在清运中。  
200 903-107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小韩村,青岛勇创信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喷漆外排刺鼻气味,电焊烟尘污染严重。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勇创信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小韩村,租赁小韩村村民江某某的一层门头房,主要从事自动化机械设备销售,有营业执照。2.经现场调查,青岛勇创信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单纯的销售公司,主要销售浙江永星台钻有限公司生产的数控钻床、液压钻床、攻牙机机床等,无生产、加工、维修等环节,现场未发现喷漆和电焊设备,也无喷漆气味和电焊烟尘产生。 否      
201 903-109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有多家从事饭店一次性餐具清洗的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其中包括:王村高某、西铺村杨某某、大尚村村内(名字不详)。 淄博市 水     该区域只有反映的3处餐具清洗加工点,分别系王村高某餐具清洗加工点、西铺村杨某某、大尚村尹某某餐具清洗加工点,均无环保手续,在前期巡查中发现均存在将清洗餐具后的污水排入院内渗坑的情况。 是 关停取缔、问责     3家餐具清洗加工点均已关停取缔,餐具及清洗设备等已全部清理完毕。 通报批评2人
202 903-11     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卞官庄村村东居民区附近有几家养猪场,气味刺鼻,污水乱排,粪便随意堆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莱芜市 大气、水、垃圾     1.卞官庄村村东原为卞官庄村养殖小区,属于限养区范围。该养殖小区原有四户养殖户,经现场查看,目前仅剩两户养殖户,为卞某军养猪户与卞某善养猪户,其余两家养殖场已废弃,不再养殖,养殖棚转为个人储藏室使用。2.经查看,卞某军养殖户现养殖21头猪,卞某善养猪户养殖1头猪,均未规范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卞某军养猪户污水堆积在院内水沟内,粪便堆放在院内水泥地面,尚未清理,存在异味问题。经了解,该养殖户正在对粪便进行清理,用于还田。卞某善养猪场粪污较少,直接用于还田,未发现污水外排。 是 责令改正     两家养殖户无法整改治污设施,已承诺不再进行养殖,并立即对现养猪进行处理,拆除养殖设施,同时做好污水及粪便的清理工作,7天内完成。目前两家养殖户正在对猪进行外卖处理,已处理11头。  
203 903-114     泰安市新泰市楼德镇新庄村村主任乔某某伙同他人非法盗采汶河南岸沙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泰安市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非法盗采沙土地点为一沙土盗坑,位于楼德镇新庄村北柴汶河河道南侧。盗坑形成于今年6月份,为一不规则长方形沙土坑,土地性质为林地(河滩地,村民承包后耕种农作物),初步查明系楼德镇赤坂村村民乔某某非法盗采沙土所致,破坏林地面积16712平方米,已涉嫌刑事犯罪;今年8月14日,楼德镇政府河道办在巡查中发现该盗采坑后,切断了运沙道路,用沙土对道路进行了封堵,并加强了巡查力度,之后未发生过盗采现象。经调查核实,村主任没有参与盗采沙土行为,不存在伙同村民乔某某非法盗采沙土问题。 是 其他     1.乔某某涉嫌刑事犯罪,已出逃,公安机关已提前介入对其实施布控。2.相关部门将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对乔某某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尽快启动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土地原貌。3.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04 903-115     淄博市周村区建国花苑附近多家饭店排放油烟、废气、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油烟、大气、噪声     1.建国花苑周边共有早点、炒菜、火锅等餐饮业店铺7家,因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存在油烟治理不到位的情况;2.各店铺在加工制作、蒸煮食物时,存在排放废气的情况;3.各店铺二楼有窗户朝向居民楼、顾客用餐喧哗,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各店铺对油烟净化设施每半月进行清洗,同时建立清洗档案,并对清洗情况进行检查。2.要求厨房封闭式加工制作,于9月8日前加装专用烟道,通过烟道排放废气。  3.责令将朝向居民楼一侧的窗户密闭。  
205 903-12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地区济南空军医院(456医院)每天定时播放军歌,音响过大,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六医院按照部队条例、条令必须每天播放军歌,播放时段为每天7时50分、11时50分、13时50分、16时50分,每次播放10分钟。2.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未收到过居民反映该医院噪声扰民的投诉。 是 其他 9月4日,天桥区武装部、公安分局和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到该医院进行协调。院方将缩短军歌播放时间,降低播放音量,减少噪声扰民。  
206 903-13     济宁市兖州市新驿镇颜店村沙塘开采严重,用建筑垃圾回填,破坏地下水资源。当地政府不作为。 济宁市 垃圾、水、其他     1.信访件中反映的“新驿镇颜店村”应为新驿镇店子村或颜店镇颜店村。调查组针对这两个村开采沙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经调查发现,新驿镇店子村北有一处村民建房取土形成的沙土坑,该沙土坑形成于2000年-2003年,目前已复垦、恢复耕种,未发现建筑垃圾回填的情况。颜店镇颜店村有一处上世纪80年代窑厂取土留下的老坑,该窑厂已于2000年左右关闭,目前已复垦、恢复耕种,未发现建筑垃圾回填的情况。3.兖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新驿镇店子村、颜店镇颜店村沙土坑附近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数据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未发现地下水资源被破坏的情况。4.兖州区颜店镇、新驿镇地下砂石资源较为丰富,砂石资源管理工作一直是难点、热点问题,兖州区委、区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对违法开采砂石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共查处两镇违法采沙案件41起,目前违法开采点均已复耕到位,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政府不作为情况。 是 其他     1.兖州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对于砂石资源丰富地块、基本农田周边及群众经常反映的地段,加大重点巡查,确保违法采沙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2.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采沙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处罚到位、复垦修复到位。  
207 903-14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山东维焦集团薛城能源的焦化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     该件同第5批455号件、第7批816-161号件、第10批1146号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1.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焦炉烟囱高空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联网,现场调取实时监测数据,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浓度限值。2.该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化产鼓冷区域槽罐及机械化澄清槽盖封闭不严,化产鼓冷区域焦油、氨水中间槽呼吸阀排放废气正在收集治理,有异味产生。现场查阅公司自行监测报告,1-8月份监测数据显示,厂界颗粒物、硫化氢、氨数值均不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捣固焦炉在装煤、出焦时,受工艺限制,偶有烟气逸散、冒黄烟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一期40万m3/d制气项目鼓冷区域槽罐及机械化澄清槽盖现场封闭完成;2.按化产鼓冷区域焦油、氨水中间槽呼吸阀排放废气进行收集治理方案,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洗净塔立塔。3.厂区内路面车间负责,公司吸尘车时时清扫,并有执勤记录。槽罐上呼吸阀已拆除,无异味排出。4.每天安排专人对2组236对炉门进行巡查、维修和清理;加强对员工考核和培训,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冒黑烟、黄烟的现象,严格处罚。5.将该厂区纳入大气污染监管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扬尘、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208 903-18     济宁市梁山县仁和聚食品有限公司,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济宁市 水、大气     1.梁山仁和聚食品有限公司前身为梁山九利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梁山街道工业园区。2015年,梁山九利食品有限公司停产后,梁山仁和聚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其厂房进行改造,2017年8月5日改造完成,开始生产。1100万只/年毛鸭宰杀、分割项目2017年1月26日通过梁山县环保局审批(梁环审[2017]1号)。2.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厌氧水解+A/O+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浸烫用水、毛鸭清洗用水、地面清洗等)每天约730立方米,生活废水(食堂和员工洗澡)每天约15立方米,经收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公司总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处理后的废水按照环评要求通过排水沟进入流畅河。9月4日,梁山县环保局在该公司总排污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3.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待宰车间及屠宰车间定时清扫冲洗,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臭气经排气罩排风系统收集,由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产生废气采取盖板封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后由排气罩排风系统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9月5日,梁山县委托济宁国政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下风向以及小土屯村敏感区域进行了臭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4554-93)排放标准。4.调查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车间封闭不严,未达到环评批复要求,车间中产生的鸭粪及挂鸭台毛鸭胴体散发臭味,无组织排放,导致车间门口有异味产生。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梁山仁和聚食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的问题,梁山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处罚人民币拾万元整。目前该公司已将待宰车间进行了全封闭,及时清扫了待宰车间内的鸭粪,并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了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