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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17-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45 902-78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镇顺达水泥厂周边有几家制砖厂,原料露天堆放,扬尘严重,挖山洗沙,破坏生态。 烟台市 扬尘、生态     1.龙口市东江街道顺达水泥厂周边有制砖厂3家,分别是龙口市兰高北山永辉空心砖厂、北山村王某砖厂、归姜村姜某砖厂,主要生产建筑用砖,原料为砂石和水泥,砂石原料均从外地采购,不存在挖山洗沙情况。2.9月3日现场检查时,永辉空心砖厂现场约有砂石原料2000立方米、砖150万块,已于2017年8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未覆盖;王某砖厂现场约有砂石原料100立方米、砖60万块,已于2017年8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覆盖不彻底;姜某砖厂现场有砂石原料2立方米、砖20万块,已于2017年6月停产,做过洒水处理,厂区地面湿润,但砂石未覆盖。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龙口高新区工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现场约谈了3家砖厂的业主,责令其立即整改。2.9月5日,3家砖厂生产设备均已自行拆除完毕;每天对场地洒水3次以上,保持地面湿润;砂石全部进行了覆盖,扬尘污染已消除。  
346 902-79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阮家口村阮某某向东山倾倒垃圾,现将垃圾填平,种上果树。 威海市 垃圾     1.2007年12月30日,羊亭镇阮家口村村民阮某某与阮家口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将位于东夼小水库坝以东、民心路以南、山顶以下部分土地、荒沟及山岚承包给阮树众(被举报的阮家口东山位于该地块内)。2.填平部分原为约10米深的荒沟,雨季雨水冲刷会对附近道路路基、周边土地产生一定破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保证交通安全、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承包人阮某某对荒沟进行了填充,填充面积约2000平方米,底部为建筑渣土,顶层覆盖种植土,并全部种上了桑椹树,对周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鉴于阮某某的行为没有破坏环境,且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均有一定益处,继续保留其所种桑葚树。2.责成羊亭镇加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干净整洁。3.9月9日,羊亭镇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区域水质进行了检验,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  
347 902-80     烟台市龙口市兰高镇文姜村路边有一制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 烟台市 大气     1.该制砖厂位于龙口市兰高镇文姜村石黄公路旁,主要从事利用水泥和砂石生产空心砖和实心砖业务,有制砖设备1台。2.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因无订单已处于停产状态,厂内堆放空心砖和实心砖约2.6万块,砂石和水泥等生产原料已苫盖,但有裸露,易形成扬尘。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厂立即对现场堆放砂石、水泥等生产原料严格落实防扬尘措施,并要求其在1个月内完成现有产品外销清运。2.9月5日,该厂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完毕,砂石和水泥已全部按要求覆盖防尘网;现场堆放的成品砖正在抓紧联系用户外销。  
348 902-81     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吕家村村北有一洗砂厂,污水横流,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水、大气     反映的洗砂厂实为一处石头堆积场。自2015年4月起,吕家村村民委员会陆续在该地块堆放石头,计划用于修建村南田间道路,现场无洗砂设备,不产生污水和粉尘。 否      
349 902-82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有4处海泥晾晒点有异味,其中:曲家沟村北1家,上魏家村北3家。 烟台市 大气     曲家沟村北邢某、王某某和上魏家村北张某某、魏某4家利用水泥地面晒海泥,现场正在晾晒,散发异味。 是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5日,晾晒者已对场地进行清理完毕,并签订承诺书,不再进行海泥等可能产生异味的物品晾晒;北沟镇政府安排城管人员加强巡查,发现产生异味的晾晒行为立即取缔。  
350 902-85     烟台市栖霞市南林家庄村抽纱厂边有一生产加工泡沫颗粒的作坊,非法经营,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向市环保部门举报没有效果。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生产加工泡沫颗粒的作坊位于栖霞市翠屏街道南林家庄村抽纱厂院内,收购废旧泡沫包装材料,粉碎后热熔制成塑料颗粒,加热过程有塑料融化的气味。2.7月18日,栖霞市环保局现场查处,该作坊为小“散乱污”企业,已移交当地翠屏街道办事处取缔并予以断电。7月下旬,原加工点的设备、原料、产品已清理完毕,厂房已经腾空。     是 关停取缔     9月3日,经现场核实,烟台市栖霞市南林家庄村抽纱厂边的泡沫颗粒加工作坊已“两断三清”。  
351 902-87     威海市西钦、帝景文院18号楼下有一家钳龙虾馆,油烟扰民。 威海市 油烟     经现场查看,业户使用的炉具为环保炉具,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仍能嗅到气味。经监测,钳龙虾馆油烟排放最高值为1.06毫克/立方米,低于2001年国家颁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指标(油烟排放量不超过2毫克/立方米),油烟排放不超标。 是 责令改正     经现场查看,钳龙虾馆基准灶头为4个,经中介机构监测,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每立方米0.73mg,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限值每立方米0.8mg。今后将加强监管,如发现油烟超标,将依法予以处罚。  
352 902-88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钟家村大河东岸有家养鸭场,西岸有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污染水库水源。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都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钟家村大河”实为“大河水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案件中涉及养鸭场和养鸡场均由一人承包。2.养鸭场位于该村东南约500米处,为全封闭式厂房,鸭舍内建有35立方米的水泥材质污水储存池,粪便存放在污水储存池内,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现场未发现鸭粪、污水外排现象,但存在异味;养鸡场位于该村西约1000米处,鸡舍内有漏粪板,粪便集中至舍外无顶棚的简易储粪场,鸡粪掺入花生皮搅拌后堆积发酵成有机肥,供该养殖户自有的85亩农田、果园施肥使用。现场检查时储粪场内的鸡粪已完全发酵,未发现乱排、乱倒和污水横流情况,但存在异味。2.养鸭场位于大河水库东侧,鸭场旁边有一个该养殖户承包的小水塘,与大河水库不连通,对大河水库水质不能造成影响。经对小水塘内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养鸡场位于大河水库下游,对水库水质不能产生影响。3.经招远市环保局查阅近几年的接访记录,未接到关于该问题的相关反映。 是 责令改正     1.9月4日,养殖户已对两处养殖区域进行全面清理。2.责令养殖户于9月10日前,在养鸡场建设完成了合格的储粪场,在养鸭场加建一处合格的污水储存池。  
353 902-91     烟台市福山区院口村对面镇泉山白灰粉厂粉尘污染严重,多次举报无果。 烟台市 大气、其他     镇泉山白灰厂主要产品为白灰粉,厂区内原料由密目网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未建设密闭的原料及成品仓库,存在粉尘污染。因经营问题该企业7月份已自行停产,现未生产。经查,2015年以来,未接到该问题的举报。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建设密闭原料及成品仓库,硬化厂区内道路,并定期洒水降尘。  
354 902-93     烟台市龙口市公路局兰高管理站西北处有一采砂场,破坏山体资源。 烟台市 生态     1.信访人所反映的山体实为耩坡,其上有1处多年历史遗留的酥石坑,为2013年9月和2014年7月东江街道李某在此非法开采酥石所形成。龙口市国土局已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4年7月,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并处罚款。李某已上缴罚款,并停止非法开采行为。2.2014年12月,龙口高新区东迟家村迟某对土地进行了平整,用于堆放从外地所购钾长石,销往淄博等地的陶瓷生产企业。9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临时性板房无用地手续,堆放钾长石无防护措施。3.近几年,龙口市国土局安排专人对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未再发现采挖酥石现象。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区域内无采挖酥石迹象。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龙口市国土局和龙口高新区管委责令迟某于9月5日前拆除临时板房,并将现有钾长石处理完毕。截至9月5日,其临时性板房已拆除,所堆放钾长石全部处理完毕。2.9月4日,龙口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和高新区管委负责人对迟某进行了约谈。  
355 902-94     烟台市莱州市柞村镇东姜家村书记姜某某往农田内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土地。曾向莱州市环保局举报,但是莱州市环保局答非所问,弄虚造假。 烟台市 垃圾、土壤、其他     1.莱州市柞村镇东姜家村东南荒坡农田曾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为该村部分村民拆除房屋后倾倒,现任村支部书记姜某恒和前任村支部书记姜某昌未拆除过房屋,二人均未向此处倾倒过建筑垃圾。2.2016年1月,莱州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柞村镇东姜家村垃圾占地问题。接到信访举报后,莱州市环保局与柞村镇政府当即责令村委进行清理整治并覆土复耕。 是 责令改正     该区域土地已于2016年2月清理完毕,覆土复耕。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土地已恢复耕种并分包到户,无建筑垃圾。  
356 902-95     威海市高区蓝天广场小区地下室漏水严重,长期积水,污水横流。多次反映都未解决。 威海市 水、其他     1.关于举报地下室漏水严重,长期积水问题。据现场查看,蓝天广场193-10、193-11、193-12、193-13等楼座有漏水、积水问题,引起漏水、积水的主要原因是热电集团管网改造。热电集团在2017年7月3日—7月7日进行管网改造期间,施工队伍在楼体附近进行开挖,破坏了楼体原有的防水体系,加之管道的穿墙部位未进行有效的防水封堵,造成了地下室漏水问题。另外,部分楼的开挖部位还未进行硬化恢复。另外,蓝天广场小区共20栋住宅楼,工程于2002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6月竣工验收,距今已有十年之久,防水材料基本处于老化状态,防水性能降低。该小区原有防水材料不具备防穿刺功能,小区绿化所种植树木的根茎长期蔓延,以及回填土沉降等因素,对防水材料形成一定的破坏。2.关于举报地下室污水横流问题。经现场查看,193-18号楼地下室存在污水横流问题。该楼东三单元西户(401-406,共六户)业主自行集资进行污水管道维修,维修部位位于405户的储藏室(草厦子)。维修过程中,地下室的污水管道截断后,由于地下室的标高低于室外排水管的水位,导致室外排水管的污水倒流,引起了该楼地下室污水横流。3.关于举报多次反映都未解决问题。经查,高区管委今年分别收到反映蓝天广场193-18、193-5、193-10地下室(草厦子)进水等反映,怡园街道办事处接到转办件后,第一时间组织物业公司、热电集团、水务集团等有关单位排查原因、制定措施,督促193-18号楼维修管道业主以及热电集团加快施工进度,确保进水问题尽快解决。 是 责令改正     1.督促193-18号楼维修污水管道的业主尽快完成污水改造,目前已经完成改造。2.协调热电集团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对管道穿墙部位和施工期间破坏的防水层进行维修,包括恢复硬化,9月7日已完成修复。 3.鉴于小区防水工程保修期已过,由怡园街道办事处督导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讨通过楼内业主集体出资的形式,开展防水维修工作。  
357 902-97     即墨市流濠河河道中有多家养鸡大棚和违法房屋,垃圾堆放,污染水源。 青岛市 垃圾、水     信访人反映河道实为流浩河,是大沽河下游左岸一级支流。1.河道养殖情况:流浩河河道中有肉鸡养殖的大棚1个,位于移风店镇七级东北段即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占地300平方米,现存120只鸡,位于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2.河道垃圾堆放情况。流浩河河道中垃圾堆放总计10处,具体为:(1)移风店镇3处,均为生活垃圾:西丰台段麦泉渠分洪渠流浩河闸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西丰台段漫水桥生活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后吕段后吕桥东侧尾菜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2)大信镇3处,均为生活垃圾:范西桥桥北两侧生活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道口东村后生活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4平方米;长直村村北桥两侧生活垃圾1处,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3)灵山镇2处:均为生活垃圾,位于崔家庵村南、村东与周家疃村交界处,各占地面积2平方米。(4)北安街道办事处2处:均为生活垃圾,于后王宿庄村东北拦河闸东西两侧,共占地面积2.5平方米。上述养殖场产生的鸡粪和垃圾在汛期随雨水流向周边,造成污染。3.违法房屋情况:流浩河河道中违法房屋的数量总计8处,其中1处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7处位于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其中,(1)移风店镇4处:七级东北段板房1处,占地60平方米;三里段工房1处,面积12平方米,闲置;西太祉庄段流浩河桥东侧300米处北岸,金属板房1处,面积24平方米,闲置;西七级东段看护板房1处,面积160平方米,所有人辛若雨,闲置,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大信镇1处。位于小店村段流浩河北侧滩涂地,违法二层房1处,面积210平方米;(3)段泊岚镇3处。刘家营里村村南、紧邻流浩河北岸坝顶路内侧1处,有3个种植棚,总长约230米、宽约10米;程戈庄一村东南、紧邻流浩河南岸坝顶路内侧1处,有1个种植棚,面积约200平方米;程戈庄一村村南、紧邻流浩河北岸坝顶路内侧1处,为林带看护房,面积约30平方米。 是 关停取缔     1.针对1处养殖大棚,移风店镇已于9月4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对养殖棚进行关停,9月9日前拆除并清理完毕。已完成。2.针对违法房屋,移风店镇安排社区、农业服务中心、城管综合中队、农业执法中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当事人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自行拆除并清理,逾期不拆除并清理将依法强制执行。9月4日已将三里段闲置工房拆除并清理完毕,9月20日前将七级东北段板房60平方米、西太祉庄段金属板房24平方米拆除并清理完毕,9月30日前将西七级东段看护板房160平方米拆除并清理完毕。大信镇安排社区、农业服务中心、镇执法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对小店村村民姜某某违法建筑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于9月14日前拆除并清理完毕。段泊岚镇已于9月4日将两处种植棚拆除并清理完毕,9月5日将徐某某林带看护房拆除并清理完毕。3.针对垃圾堆放,9月4日移风店镇、大信镇、灵山镇、段泊岚镇、北安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力、机械工具等清理河道10处堆存的垃圾,截至9月5日已全部清理完毕。4.督促属地镇街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垃圾及时清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查处。  
358 902-98     莱西市炉上村,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夜间排放有毒气体和农业粉尘,高浓度废水排入南侧大沽河及该厂北侧租用的沙场渗坑内,且排入厂西墙外及废水池底部的井及孔洞内,污染地下水。要求取缔。 青岛市 大气、水、土壤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运行的四个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在建的水基化农药制剂项目由于未批先建已被莱西市环保局立案处罚。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青岛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1.该公司今年5月底开始季节性全线停产检修。该公司生产时为24小时连续生产,夜间、白天排放废气无明显变化。根据2016年监测数据,该公司废气排放达标,但会造成人体感官上有异味。2.该公司设有集尘罩,农药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但不排除车间内无组织粉尘偶有微量农药粉尘逸出。3.该公司污水达标处理后经专用防渗管道进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处理后的尾水排入三分干渠,不进入大沽河。厂区周边未发现有沙场渗坑,北侧无雨水排放口,西南角除按要求安装的污水管外,未发现暗管和污水外排痕迹,该公司高浓度污水池底部无孔洞。4.根据9月3日监测结果,厂区地下水亚硝酸盐氮、氨氮、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不排除其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加强生产工艺和操作管理,进一步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规程定期更换活性炭,添加碱吸收液,确保有组织废气稳定达标排放。2.增大投料口集气罩面积,提高风机风量,进一步减少农药粉尘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3.该公司检修后重新生产前需按照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和莱西市环境保护局要求,经当地政府和专家评审通过,报经莱西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74件。截至2017年9月12日已办结358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