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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17-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89 902-212     济南市龙奥大厦附近山体遭开发商大肆破坏,龙鼎大道、奥体东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济南市 生态、垃圾     1.9月4日,历下区国土分局地籍人员查看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的行为。2.龙鼎大道南400米路东渣土堆地块,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征收,近期将开发利用,用于回填和绿化。龙鼎大道南500米路西渣土地块为济南市人防1029工程及西蒋峪公租房教育用地,9月已开始施工,施工后开始清运渣土(建筑垃圾的一部分),2018年6月份此处渣土清理完毕。3.奥体东路及两侧均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龙鼎大道两侧未发现生活垃圾。 是 责令改正、其他     1.9月上旬,历下区政府召开了相关会议,并与济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确定该片区属于雪山片区山体绿化范围内。济南市城乡林业绿化局牵头,落实《济南龙洞片区、雪山、葫芦顶、野峪顶山体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对山体进行绿化,恢复生态原貌。历下区执法部门已经向济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文,要求立即处置建筑垃圾并加强渣土管理。2.9月7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订《关于印发历下区龙洞片区渣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39号),实施方案明确了济南市城市投资集团和济南市林业城乡绿化局履行渣土清运和绿化主体责任,并拟定2018年12月31日完成清运和绿化工作。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和区渣土办全过程履行好监管职责。  
290 902-217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北安阳村村北高某的饭店、养殖场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枣庄市 水     该案件同第13批823-125号信访件反映情况基本一致。1.北安阳村北饭店经营人为北安阳村民高某某,该户与村集体签订了自1998年至2028的30年荒山承包合同,种植了大量核桃树,在山脚建设了部分看护房,以此经营农家乐。现场检查时饭店已停业,建有规范沉淀池一处,地表无径流。2.北安阳村北养殖场经营人为北安阳村民周某某,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养殖面积2250平方米,现有存栏蛋鸡20000只。养殖场四周无村民居住,畜禽粪便主要是干清粪,无污水。按照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该养殖场位于控养区。 是 责令改正     1.8月24日,邹坞镇环保办给高某某饭店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要求建设沉淀池1处。8月27日,饭店沉淀池建设完成,餐饮废水不外排。2.8月24日,邹坞镇畜牧站给周某某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建设蓄粪池、三级沉淀池和雨污分流设施。目前,蓄粪池、三级沉淀池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已完成。9月3日,邹坞镇畜牧站又给该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9月6日干粪池建设已完成。  
291 902-218     前期反映“枣庄市山东丰源中科生态科技公司批建不符、直排污水”的问题,枣庄市环保局应付、敷衍中央环保督察,对反映的问题弄虚作假,包庇企业。 枣庄市 水、其他     第11批820-132转办件反映“1.枣庄市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中科生态分公司生产中废水长期外排,但枣庄市环保局于2017年给该公司颁发了排污许可证,存在渎职失职。”枣庄市环保局经调查核实后答复:“经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废水已全部回用。该公司于2017年6月底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枣庄市环保局于7月4日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该公司产排污情况进行规范,要求废水污染物为零排放。对于该公司过去曾存在的外排废水的问题,经调阅资料,其曾于2015年6月、11月两次被峄城区环保局处罚。”接到此次交办件后,市环保局又一次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2005年3月,原省环保局批复了山东丰源中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秸杆技术开发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内容:5000t/a低聚木糖、10万t/a高强度瓦楞纸、6万t/a有机复合肥,10万m3/a生态建材板,要求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该公司建设了8000t/d污水处理站,将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回用于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的“成球”工序,剩余废水按分级回用的原则全部回用于木糖汽爆、制浆和抄纸工序,无废水外排。2009年3月,原省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全部回用。2.由于后期低聚木糖转化率低、生产成本高,企业连年亏损,其低聚木糖和有机复合肥生产线停止生产,同时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爆破拆除,减少了中水回用环节。由于长期循环利用,水质下降,盐份浓度升高,处理难度增大。为节约成本和切实处理好循环利用水,山东丰源中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峄城区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协议,将污水简单处理后交由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费1.2元/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再通过专用管道回用到企业造纸(无偿使用),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与使用的中水总量基本相当。峄城区环保局曾对该公司违法外排废水等问题先后进行了两次处罚。3.2017年6月,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中科生态分公司为了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现有的水处理设施依据“零排放”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达到了环评批复“零排放”要求。2017年7月4日,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要求水污染物“零排放”。 否      
292 902-22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北路附近鸿盛地产项目施工噪声扰民长达6年之久,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来电反映的“鸿盛房地产施工工地”实为济南荣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荣盛花语馨苑项目。该项目2016年1月份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施工,目前有一栋楼在进行主体施工,按照白天施工、夜间停工的规程进行操作。因紧邻居民区,施工噪声对居民有一定影响。2.2017年8月25日,天桥区接到关于该项目施工噪声扰民的12345热线交办件1件,天桥区环保局责令施工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在夜间规定时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 是 责令改正     9月3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泺口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工地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及防尘措施,避免因施工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该施工方主动更改施工时间:从早上7:00改为8:00后施工,晚上提前至20:00结束有噪声的施工作业,中午12:00至14:00不施工。  
293 902-221     德州市晶丰玻璃厂夜间生产直排粉尘、刺鼻异味气体、污水,污染环境。 德州市 水、大气     经济开发区无“晶丰玻璃厂”,交办事项反映企业应为山东晶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玻璃窑炉原采用煤制气为燃料,从2016年5月开始停产改造,2016年12月,窑炉燃料全部改为天然气。窑炉废气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车间冲洗水,预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7年9月3日下午,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同宋官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对山东晶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调取了该公司最近一周在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烟气达标。9月4日上午,环保分局、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又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生产直排粉尘、刺鼻异味气体、污水污染环境现象。宋官屯街道办事处安排网格员加强对该公司日夜巡查,也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直排粉尘、刺鼻异味气体、污水污染环境现象。9月3日,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9月4日,德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窑炉烟囱废气进行了人工检测,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有直排粉尘、刺鼻异味气体、污水等非法排污现象。 否      
294 902-225     日照市莒县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排放粉尘、污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日照市 水、大气、噪声     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招贤镇工业聚集区,占地198000平方米,建有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条,年产熟料124万吨。生产线安装36台袋式除尘器,窑头、窑尾外排废气处理后经40m、110m烟囱高空排放;排气筒均设置了永久采样孔,安装了烟气颗粒物、SO2和NOX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09年8月,该公司40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山东省经信委核准;同年8月,取得山东省环保厅批复的环评文件;该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建设完成;2013年12月,日照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投入试生产;2015年4月,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于2014年9月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28日,生产线为1条Φ4.8*72m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手续完善。2016年以来,在例次检查中从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污、废水直排、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废气在线自动监测也未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放现象。2017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套建设有除尘设施;生产所用原料高岭土、山岩、铁灰渣、煤炭存放在料棚内,并苫盖;生产原料石灰石已苫盖,厂区无明显粉尘;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烟尘超标现象。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水解酸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公司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未发现外排现象;经排查该公司厂区,未发现刺鼻异味问题。 否      
295 902-226     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圣元环保垃圾发电厂排放毒气,垃圾未分类造成重金属污染,垃圾运输不规范,处理池存在渗漏风险。 菏泽市 大气、垃圾、重金属、其他     经调查,郓城县圣元环保垃圾发电公司位于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村西北。项目于2014年3月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环评审批(鲁环审[2014]31号),于2016年12月投入试运行。1.经调查,该公司焚烧工艺采用炉排炉焚烧炉,焚烧烟气依次经SCNR脱硝、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00m高烟囱排放,烟气在线连续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一氧化碳五项指标均能达标排放。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二级标准;对烟囱外排烟气中的二噁英进行检测,浓度在0.0049-0.028ngTEQ/m3之间,满足(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经排查,圣元环保公司东部有原郓城县垃圾填埋场存放的垃圾,散发异味,目前已采取覆盖措施。在公司东北部有原郓城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储存池,已交由泽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处置,该储存池已采取防渗措施,但未覆盖,渗滤液散发异味。因原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一直未建成,导致渗滤液储存池已满,泽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圣元环保垃圾发电厂区西侧新建两处渗滤液储存池,两处储存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但其中一处未覆盖、一处虽覆盖但未采取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散发异味。2.该公司只接收城市管理局运送的居民生活垃圾,环评未要求该公司对生活垃圾再进行分类。该公司配置有完善的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且正常运行,稳定化处理材料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进行添加,且委托第三方对稳定化处理后的固化飞灰进行检测,能达到一般固废的要求,满足(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3.该公司所有运送垃圾的车辆均为专用垃圾运输车,采取全程密闭运输,但运输车辆进出口冲洗不到位,车轮带有部分垃圾,存在异味问题。4.该公司落实了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储仓、卸料大厅地面、雨水沟及污水管道的防腐防渗措施。处理池不存在渗漏风险。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圣元环保公司东部原郓城县垃圾填埋场存放垃圾散发异味问题,现已采取覆盖措施。针对郓城泽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问题,郓城县环境保护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抑制恶臭气体扩散,罚款2万元。2.针对圣元环保公司进出口车辆冲洗不到位问题,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冲洗措施。泽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近期采取撒药措施消除异味,同时正在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预计11月底投入运行。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后,原垃圾渗滤液可于11个月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