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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17-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0 901-278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工业园富润印染厂,私自篡改环评报告,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 潍坊市 其他     1.昌邑市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项目为高档活性染料印花(企业迁建)项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19日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11〕115号文件批准,并分别抄送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经对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进行查阅比对,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自篡改环评报告的问题。信访人反映该公司“私自篡改环评报告”情况不属实。2.昌邑市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档活性染料印花(企业迁建)项目环评批复为:淘汰现有5条落后平网印花生产线,搬迁8条、新建2条圆网印花生产线,保持现有品种和生产能力总计10000万米/年的印花产品。该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搬迁3条圆网印花生产线,于2016年9月14日由潍坊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潍环验〔2016〕24号);二期工程搬迁2台圆网印花机和新建1台圆网印花机及1台平网印花机,其中建设的1台平网印花机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不符,但平网印花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与圆网印花机相比无显著变化,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指示精神,该变化不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化,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该公司高档活性染料印花(企业迁建)项目二期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评估完善,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二期工程相关验收手续;该公司三期项目搬迁3台圆网印花机工程未开工建设。该公司高档活性染料印花(企业迁建)项目目前未全部建设完成,不存在“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 否      
191 901-280     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西见屯村有大量养殖户,其中郝某贤的养猪场及郝某平的养貂厂规模较大,粪便污水随意乱排,对土地造成污染。养殖场臭气熏天,畜禽发出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多次举报效果很小。 潍坊市 大气、水、土壤、噪声、其他     1.养猪户郝某贤,猪存栏510头,建有防渗漏的储粪池、粪污沉淀池;养貂户郝某平,存栏200只,建有防渗漏的储粪池、粪污沉淀池,貂笼底下全部硬化,粪便进入沉淀池。两个养殖户(限养区)粪便污水没有乱排,粪污均进入储粪场和粪污沉淀池,但现场有异味。2.猪和貂的叫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畜牧局、龙都街道未收到群众对该养殖小区的举报。 是 其他     责令2个养殖户加强清粪管理,增加粪污清理频次;指导养殖户对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对通向粪污池的粪污管道顶加盖板密封,减少臭气排放。  
192 901-281     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兴仁屠宰厂距离居民区很近,气味刺鼻,噪声扰民。 枣庄市 大气、噪声     该信访件同第22批2795号信访件反映情况一致。对兴仁屠宰厂,兴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已于2017年7月25日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于8月7日下达了撤回驻厂检疫员的通知。8月8日区、街环保部门检查时,该屠宰厂已经停止了生产经营。区供电部于8月15日拆除了其三项电。 否      
193 901-283     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槐栾村村东有一造纸厂,无任何手续,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其他     1.造纸厂实为一处冥纸加工厂,无造纸生产工序。该厂2016年10月建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备案手续。2.该厂年产冥纸20余吨,生产工艺为平板黄纸(外购)经压花、切割制成冥纸;其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该厂因工人受伤于2017年7月停产至今。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厂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和未验收投产的问题,2017年9月5日,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厂停止生产,20日内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并处罚款0.5万元。  
194 901-285     聊城市东昌府区纬二路与经四路路口东500米“聊城市铭旺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聊城市铭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主要从事楼用保温层生产销售,于2017年6月30日办理环评批复。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脉冲式布袋粉尘收集设施,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但是未定期对道路、厂区清扫、洒水,致使运输车辆装卸过程中遗撒粉尘堆积,产生扬尘,东昌府区环保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公司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罚款2万元;该企业已停止生产,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改,并购买了降尘雾炮车,抑制扬尘产生。  
195 901-289     菏泽市巨野县国运妇儿医院污水外溢。 菏泽市 水     1.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巨野县国运妇儿医院共有病床位20张,以门诊为主,住院很少。2.2017年9月1日,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慎,导致国运妇儿医院北侧昌邑路路口的自来水管道破裂,大量自来水涌入雨水管道,并溢流到街面上,无医疗废水直排。3.巨野县国运妇儿医院安装了二氧化氯发生器,对外排废水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该消毒设备运行正常。9月3日,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对该医院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COD浓度为15mg/L、氨氮浓度为0.27mg/L、致病菌(沙门氏菌)未检出、大肠菌群未检出,外排废水达标。 是 其他     巨野县已将破损自来水管道修复,雨水管道溢流问题已解决。  
196 901-291     威海市荣成市荫子镇第十一中学教师宿舍小区污水横流,垃圾遍地。 威海市 水、垃圾     1.荫子镇第十一中学教师宿舍小区位于荫子镇政府西侧,目前居住3户。该宿舍楼配套了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并纳入了镇环卫一体化管护,配备了6个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每天统一清运处理。2.现场检查发现,该楼东单元下水管道堵塞,3户居民均自行改建管道,其中2户直接接入主管网,没有污水乱排问题,1户将厨房生活污水从地下室墙体直接外排,由于该户居民排水量较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横流,但有明显外排痕迹。此外,由于收集不及时,现场堆放少量生活和建筑垃圾。 是 责令改正     1.荫子镇政府已于9月6日将该宿舍楼周边垃圾清理完毕,完成了对该宿舍楼排水管道改造,彻底解决住户生活污水排放问题。2.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卫管护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97 901-293     青岛市即墨市蓝村镇王家辛庄村王某某开办加工厂生产印刷袋,排放刺鼻气味。 青岛市 大气     该处加工厂为家庭小作坊,工商注册名称为青岛鹏润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蓝村镇王家辛庄村最东端、村东西大街北侧,其北侧紧邻居民区,利用9间民房作生产车间和仓库,主要生产塑料编织袋,在进行印刷过程中产生气味,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工厂现场未进行生产。 是 关停取缔     9月3日下午,蓝村镇政府组织供电部门现场对该加工厂采取了停电措施;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加工厂9月7日前将原材料、产品及设备全部移除。现已完成。即墨市将组织环保局、蓝村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依法依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198 901-294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吴家沟岔村书记吴某某在村内无手续经营磷化项目,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到村里的暗区内,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多次向各级环保局举报,均无效果。 青岛市 水、其他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高压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即墨市城马路16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阀门制造,年产量5万只。办理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017年6月19日,酸洗磷化改扩建项目通过即墨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7月27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该生产线尚未投产运营。2.经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前处理工艺产生废水,因目前处理工艺尚未投入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该企业原含有磷化工序的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投入生产,2017年2月被即墨市环保局处以罚款,并责令该公司停止该生产项目,该企业于2017年2月拆除了该设备。2016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私自扩建了酸洗磷化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储存池后,经酸碱中和法简单处理后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内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南侧市政管网后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3.9月6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区内地下井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总磷未检出、总镍未检出、总锌未检出,PH7.27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未造成污染。4.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陆续接群众在青岛市和即墨市两级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投诉,即墨市环保局均依法进行了处理。 是 其他     1.前处理酸洗磷化改扩建项目未经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严禁投入运行。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199 901-296     青岛市黄岛区海西路青岛立鼎工具有限公司偷排粉尘,造成严重污染。 青岛市 大气     青岛立鼎工具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海西路919号,是一家机械配件加工企业,2014年建成投产。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为打砂和喷涂工艺,打砂工艺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粉尘沉淀箱处理;喷涂工艺使用红、黄色粉末涂料,产生的粉尘由单极脉冲反吹纤维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利用,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其机械配件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2017年9月3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停产,车间外墙和周边环境无色粉聚集痕迹。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因停产未作废气检测,存在不达标排放的可能。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对该公司未取得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在未取得环评手续、达到环评要求前不得投入生产。2017年9月5日已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13.26万元。2.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在该企业取得环评手续投入生产后,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一经发现粉尘超标和偷排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200 901-298     1.青岛市平度市蓼兰镇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乱排,臭气熏天,为应付检查,现已停产。企业还有很多家附属企业,包括青岛方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市开发区海州路)、青岛方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市同和街道)、新美盛化工有限公司(平度市开发区海州路)、日商肥料有限公司,都存在污染问题。2.平度市增升农机厂和增喜农机厂(张戈庄镇代戈庄村)喷漆气味大。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经查,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加工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无废水排污口。2017年9月3日,经现场核查及调阅相关资料,其生产工艺与生产规模均与环评批复一致。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加土制成肥料后外运农用。该企业西侧沟渠内有污水,系周围村庄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村庄管网未与市政管网对接,雨季污水溢出村庄管网造成。现场气味较大。该公司为复混肥料加工企业,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原料容易融化,同时销售在春秋季节为旺季、夏季为淡季,为季节性生产。非为应付检查而停产。2.青岛方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肥批发、零售,不从事生产,不存在污染问题。青岛方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购置了部分研发设备,因正在办理环保手续未进行建设生产,不存在排污问题。新美盛化工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排放。9月3日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与环评批复一致,因该公司同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一样,属季节性生产,从7月30日开始季节性停产至今。经调阅环保部门的信访记录和处罚记录,近年来,平度市环保部门从未接到过对新美盛公司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该公司也从未因环境违法问题受到平度市环保部门的处罚。日商肥料有限公司自注册日起,未曾进行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注册地存在两处经营活动,一处从事机械加工,另一处从事花生米收购存储,与日商肥料有限公司无关联。3.青岛旭日增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投资人变更,一直未正常投入生产,未达到验收条件,至今未办理验收手续。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现场均为外协配件存放,无工人作业。2017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行为。平度市顺发农机厂环评报告正处于公示阶段,2017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部分生产设备堆放,无生产行为。但对以上两家企业检查时,发现厂房存在有油漆痕迹,通过对周边群众调查、问询得知,该区域以前有时会存在异味。 是 责令改正     1.平度市蓼兰镇政府9月3日连夜组织施工人员将何家店村、彩村两个村庄的污水管道与市政管网进行了对接,并将沟渠内污水引入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该工程于9月4日已全部竣工。2.平度市环保局监督青岛旭日增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依法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确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监督青岛方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平度市顺发农机厂在取得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之前,不得私自投入生产。3.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美盛化工有限公司等类似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污水、噪声、粉尘监管,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01 901-299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12-16号居民楼距离马路过近,汽车尾气、噪声污染严重。 青岛市 大气、噪声     经现场核查,该群众举报点位于胶宁高架路登州路立交桥至广饶路口北侧,延安路12-16号居民楼距离胶宁高架路防撞体外延距离约16米。2017年9月3日环保市北分局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胶宁高架路夜间车辆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61.5分贝,超过了该区域夜间噪声限值。通行车辆较多,存在尾气污染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由市住建委负责对胶宁高架路该区域路面铺装孔隙率较大的沥青,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改造工作计划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2.由市北区政府在该路段采用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做好方案实施过程中周边居民的安抚工作,保障改造及绿化工程顺利实施。3.由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气的定期检查,使其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202 901-302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竹岛优购世界楼下麻辣香锅等饭店油烟扰民。 威海市 油烟     1.优购世界楼下共有8家饭店,分别为麻辣香锅、回转小火锅、他舅家肉夹馍、小巷39道韩餐馆、辣有道面馆、黄焖鸡米饭、杨国福麻辣烫、关东土豆粉,均证件齐全。其中,回转小火锅、他舅家肉夹馍、黄焖鸡米饭、杨国福麻辣烫、关东土豆粉等5家饭店无炒菜作业,加工不产生油烟。2.9月9日,城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对麻辣香锅、小巷39道韩餐馆、辣有道面馆等3家有炒菜作业的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油烟基态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9毫克/立方米、1.82毫克/立方米、0.67毫克/立方米。其中,麻辣香锅、辣有道面馆2家饭店符合DB37/597-200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标准要求,小巷39道韩餐馆不符合DB37/597-200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城管部门向小巷39道韩餐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并处5000元罚款,责令该户于9月18日前完成整改。2.城管部门责令上述8家饭店规范管理,并加大对油烟设施的清理维护频次,最大限度消除油烟影响。3.组织上述8家饭店和街道、居委会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03 901-304     1.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施某恩及村两委干部在可耕地上建设养殖场、冷库等建筑,共计毁坏可耕地300-400亩。2.三山岛村村民施某斌在南海小港平台进行填海作业,非法填海1.2公顷,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3.三山岛村村民施某军在南船厂东侧,非法填海20亩建设养殖大棚,污水直排入海。 烟台市 生态、水、海洋、其他、土壤     1.村支部书记施某恩、村妇女主任施某美拥有养殖大棚从事水产养殖。施某恩养殖大棚为该村村民2003年租赁本村王河边滩涂建设,占地1.5亩,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按照土地性质可用于养殖业。施某美养殖大棚为其丈夫施某学于2004年租赁该村东南荒地建设,占地2亩,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可用于养殖业。2.“南海小港平台进行填海作业,非法填海1.2公顷”,实际为莱州深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连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情况下的擅自填海行为,违法填海面积1.1993公顷,主要为东营、滨州船只提供码头装运服务。违法填海行为与信访反映的施某斌无关。3.南船厂东侧养殖大棚为三山岛村村民施某军所有,占地4.05亩。该地块自1993年施某军租赁以来就是陆地,并非海域或违法填海造地;2010年10月,根据2008年山东省政府划定的“908专项”(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海岸线范围界定,该养殖大棚没有占用海域。海肠养殖对海水质量要求较高,养殖过程中需加入有益菌枯芽孢、EM菌,对海水中的氨、氮、有机质等进行分解处理,不产生污水,且对海水具有净化作用。经现场核查,周边海域海水水质和气味均无异常。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刘某连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情况下的擅自填海行为,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已于2014年5月30日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行政罚款899.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