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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17-09-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3 1796     日照市莒县西南角,华泰集团造纸厂,离居民区10米,污染严重,噪声大,两支排气筒排放毒气。向当地环保部门、莒县县政府反映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噪声、其他     群众反映的华泰集团造纸厂实为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北侧的华泰丽景花园,其中10#楼、11#楼距离该公司仅有10米。1.关于两支排气筒排放毒气问题。群众反映的两支排气筒实为该公司的热电锅炉和碱回收炉排气筒,已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近年来,该公司先后投资1530万元对制浆蒸煮、黑液槽、碱回收蒸发站进行优化改造,将生产系统的异味进行集中收集、喷淋稀释并送入燃烧炉燃烧。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热电锅炉烟气2017年SO2平均浓度为50.7mg/m3,NOx平均浓度为136 mg/m3,烟尘平均浓度为10.7 mg/m3,能够达到《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100mg/m3、NOx≤200mg/m3、烟尘≤20mg/m3),除分析仪故障或设备调试外,其余日均值浓度均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碱回收锅炉自6月份投运以来SO2平均浓度为143mg/m3,NOx平均浓度为77.2 mg/m3,烟尘平均浓度为13.2 mg/m3,能够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 号)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SO2≤200mg/m3、NOx≤100mg/m3、烟尘≤20mg/m3)。经查阅2017年日照科建环境监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两次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标准为≤20)。2.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问题。莒县环境监测站分别于8月25日、26日对该公司北厂界及华泰丽景花园南侧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北厂界夜间噪声为56.0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敏感点华泰丽景花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3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1分贝,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3.针对8月25日华泰丽景花园部分居民到莒县环保局和莒县县政府反映该公司情况的问题,莒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天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决定对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一车间1760纸机停机,并加大对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该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整体搬迁进度。会后,针对该小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也逐一进行了答复。因现有厂区靠近居民区,影响附近居民,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决定整体搬迁至莒县海右化工产业园。目前已委托设计院设计,大型设备已开始招标和签订合同,计划今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6月份全部建成投产,届时原有制浆造纸及热电联产项目全部拆除。8月26日现场检查时,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的碱回收车间、制浆车间及距离华泰丽景花园最近的造纸一车间均处于停产状态,现场靠近华泰丽景花园一侧厂区无明显异味。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莒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2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莒环改字〔2017〕413号),责令该公司限期2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进一步采取异味、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异味、噪声稳定达标,对造纸一车间继续停产。8月30日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针对噪声超标、异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按计划加快进行整改;并与华泰集团总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加快厂区整体搬迁进度。莒县环保局已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管力度,搞好技术指导和规范,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下步,一是及时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快浆纸搬迁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进度,早日完成搬迁;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三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  
34 1797     青岛即墨市通济区:1.青岛海虹彩印有限公司,嵩山三路569号,印刷时产生有毒废气、废物,无回收系统,不能达标排放。2.青岛德昊佳包装有限公司,郭庄四村营王路北(泉岭路口北100米左转),吹膜时产生废气,制袋产生烟气和废料,无处理系统。3.青岛萱通工贸有限公司,华山一路500号,印刷、复合工序产生挥发性气体,制袋产生烟气,废气不能达标排放。4.服装工业园黄河二路408号,企业名称不详,制袋产生烟气和废料,无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以上四家工厂目前均关门偷偷生产。莱西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3号,青岛万美高科制版有限公司,举报人要求落实该企业电镀污水是否达标排放。 青岛市 大气、固废、水     1.青岛海虹彩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郭庄二村,主要从事塑料袋印刷,该公司通过了环保审批和验收;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每台印刷机都配有废气收集装置,车间内共建设收集管道约28米,废气经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8月27日现场检测,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自2015年投产以来,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目前全部存放于暂存场所内,产生的一般废物被废品回收站回收。2.青岛德昊佳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郭庄四村,主要产品为塑料制袋、吹膜,无环评手续,吹膜和加热分切过程产生工艺废气,建有废气收集装置,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排放废气情况属实。3.青岛萱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华山一路500号,主要产品为塑料包装制品,该公司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该公司无复合工序,制袋过程产生微量烟气,2台印刷机均配有废气收集及处置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台印刷机于2016年12月停用;8月27日现场检测,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标。4.青岛锦海程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黄河二路408号,主要产品为塑料包装制品,该公司建设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印刷和加热分切过程产生工艺废气,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因该公司未有印刷工艺,无危废产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被废品回收站回收。5.青岛万美高科制版有限公司位于莱西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3号,环保手续齐全,8月27日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莱西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企业排水进行取样分析,其总排污口监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是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要求青岛海虹彩印有限公司、青岛萱通工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定期进行监测。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2.针对青岛德昊佳包装有限公司、青岛锦海程包装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7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两家公司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  
35 1798     威海市环翠区新工业区,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堵塞环保处理设施,导致废气直排,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超标。 威海市 大气     1.举报人举报的威海市环翠区新工业区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实为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控重点废气监控企业,目前有2号、3号、4号3条生产线,其中3号线建于2003年,4号线建于2004年,2号线建于2008年,主要生产原料为石英砂和纯碱,每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00吨/天。一条生产线于2007年验收,两条生产线于2009年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阅在线监测设备记录,3条生产线1年以来均未出现日均值超标。但在生产过程中,偶尔出现瞬时超标排放现象。根据《山东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省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人工监测数据1次超标判定该月该污染源超标”的规定,小时均值超标不作为判定超标依据,不予处罚。8月21日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3条生产线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规定的现有玻璃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该公司确实使用石油焦作为燃料,根据威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市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适用类别的通知》(威环委[2017]28号)“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等”之规定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威政发[2014]13号),该公司所在地区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名单内,使用石油焦合法。3.长时间使用石油焦确实会造成污染处理设施堵塞,因此该公司使用低硫焦粉、燃料油及天然气,视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三种燃料使用比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2016年7月份曾因污染治理设施堵塞、烟气通过旁路排放被在线监测设备监控到,被环保部门处以30万元的罚款,其后,经过整改,该公司近一年来无废气直排和超标情况。目前,该公司正在为三条生产线分别建设备用污染物治理设施,设施投运后,三条生产线脱硫除尘设施一旦出现堵塞现象,可立即启用备用设施。 是 责令改正     临港区管委及环保部门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存在的瞬时超标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场责令企业尽快履行与中国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染治理协议,确保3号、4号及2号生产线分别于9月底和12月底完成生产线的备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36 1799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昆明路与柳工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直排大量二甲醚、丙丁烷、余气,导致大气污染。印刷车间无环评手续,废气废水不达标,使用大量光油、油漆。生产有污染的万能胶、免订胶,无安全评价手续。向临沂市安监局、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欢公司)二甲醚、丙丁烷、余气等污染因素产生于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过程中的充气工序。二甲醚和丙丁烷在灌入气雾罐时会有少量逸散,个别气雾罐会发生爆瓶现象,导致灌充气体逸散。该公司已在灌装生产线安装密闭集气系统,通过活性炭吸附、收集逸散的丙丁烷和二甲醚等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属于有组织排放废气,不存在直排大量二甲醚、丙丁烷、余气现象。该企业印刷生产项目已于2017年3月17日经区环保部门批复。印刷车间印铁工序涂布、印花工序有机废气配套了废气燃烧设施,现场对印刷车间废气进行监测,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现场对该公司城镇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该车间自今年7月12日以来,共使用亮光油和油墨406.7kg,平均每天用量不足10kg。居欢公司1号车间西侧未批先建一条万能胶、免钉胶生产线,配套建设了反应釜9台、捏合机3台、压机1台,使用二氯甲烷溶解石油树脂、丁苯橡胶制作万能胶,再加入碳酸钙搅拌生产免订胶。该项目2017年5月份开始建设,6月底安装试产,无安全评价手续。2017年4月20日和24日市安监局转办了该企业无证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的信访案件,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颁发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因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未列入目前适用的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安监局于4月21日和24日分别予以回复上报市安监局。8月25日,区环保分局接到对该问题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外排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居欢公司万能胶、免订胶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1.12万元整;(3)立即恢复原状。2.责令该公司二期生产项目限期30日内完成环保验收。3.对居欢公司未办理安全评价手续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37 1801     烟台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西赵疃村,村西面有一家锦江生物有限公司,有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该公司在原料油卸运和生产,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处理环节未封闭导致)均有气味产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莱阳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5日对其下达了《关于对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2017年4月17日,该公司在对产生气味的环节进行改造后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了《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机试运行调试新装污水处理系统及除味装置的申请》,莱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8日对其下达了《关于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复工试运行的批复》,同意其在2017年4月19日至5月5日开机试生产。但在生产设备调试期间仍有异味产生,莱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5日终止了其设备调试工作。 是 停产整治     由于该企业原有的生产设备及治污设施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环保要求,莱阳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莱阳市环保局与古柳街道办事处切实抓好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不合格坚决不允许其复工生产。  
38 1802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面2公里(从新兴镇通往206过道的马路边),有多家石英砂厂(大概5家),扬尘污染严重。向县政府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扬尘、其他     1.关于“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面2公里有多家石英砂厂,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新兴镇共有6家石英砂厂,其中:(1)吴某某、王某石英砂厂,均位于新兴镇后大尧村,无任何生产经营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5月15日、8月16日,新兴镇政府分别对2家石英砂厂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8月18日,新兴镇政府对2家石英砂厂采取了强制断水、断电措施。(2)王某某石英砂厂、新兴石英砂厂、保鑫石英砂有限公司、苍山县腾达硅砂有限公司,均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批复等手续。因物料未进行有效覆盖、未建设围挡,造成扬尘污染,兰陵县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6月7日、7月18日对该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关于“向县政府反映,未解决”的问题。兰陵县于2016年1月29日接到过1起反映吴某某石英砂厂、新兴石英砂厂、保鑫石英砂有限公司的举报件,2016年至2017年1月共接到10次同一人反映王某某石英砂厂的举报件,均进行了处置,分别采取了断水断电或行政处罚措施。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26日,新兴镇政府对吴某某、王某2家石英砂厂的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2.责令王某某石英砂厂、新兴石英砂厂、保鑫石英砂有限公司、腾达硅砂厂等4家扬尘防治不到位的石英砂厂停产整顿,新兴镇政府加强停产整改期间日常监管和巡查,严禁私自恢复生产,待相关手续办理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39 1803     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办事处山峰石材市场内,旺城石材等业户无环保手续。质疑为什么槐荫区该类企业可以生产,而天桥区却不可以生产。 济南市 其他     投诉所反映的石材市场为济南山峰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槐荫区青岛路西首、彭庄村西,主要从事装饰石材的销售、批发。市场于2014年开始营业,占地约100亩,内有21家业户。现场检查时发现,市场内济南旺程石材有限公司、济南千山石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济南千石山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无环评手续,现场有石材加工设备,均处于停产状态,其它18家业户仅从事石材销售。 是 其他     1.2017年8月25日,槐荫区环保局为防止存有石材加工设备的3家公司现场加工石材,对其实施了加工车间供电侧电源查封。2.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兴福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6日,对3家单位的供电侧电源实施断电措施,并监督3家单位清除了所有石材加工设备。该3家单位均不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  
40 1804     日照市开发区青墩北边,徐家园、潘石庄西侧,有一处光大国际垃圾场,气味臭,污水排入地下。 日照市 大气、垃圾、水     信访反映的光大国际垃圾场,实为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墩村西北(常州路9号)。2014年7月,山东省环保厅对该公司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鲁环审〔2014〕80号)。2016年9月,该项目通过了日照市环保局竣工验收(日环验〔2016〕7号)。2017年8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经核实,该公司主要在垃圾仓内卸料、堆放垃圾及渗沥液处理系统环节产生恶臭气体。对此,该公司采取负压将垃圾仓及渗沥液处理系统内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焚烧炉燃烧处理。对该公司下风向厂界进行取样检测,恶臭气体浓度为19(无量纲单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为20,未超标。该公司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化验室排水、车辆冲洗水、卸料大厅冲洗水、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其中,化验室排水、车辆冲洗水、卸料大厅冲洗水、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循环冷却水排入日照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对该公司深入排查,未发现有污水排入地下情况。同时,组织对该公司厂区内西北角1#监测井、厂区东南角2#监测井分别进行取样,经检测,1#井高锰酸盐指数1.36mg/L,氨氮浓度0.175 mg/L,pH 7.01;2#井高锰酸盐指数1.33 mg/L,氨氮浓度0.147 mg/L,pH 7.20,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标准值为高锰酸盐指数3mg/L、氨氮浓度0.2mg/L、pH 6.5~8.5,均不超标。 否      
41 1805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三岗店子村工业园内,临沂市真道机械有限公司。该企业进行铝合金铸造,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举报人认为不应进驻工业园;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其他     1.关于“该企业进行铝合金铸造,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该企业铝合金铸造生产线因环评手续不完善、治污设施不齐全,汽车配件加工生产线无环评手续,盛庄街道联合供电等部门于2017年6月对其断电停产。2.关于“举报人认为不应进驻工业园”的问题。该企业所处位置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与兰山区交界处三岗店子村,因区位优势,历史上集聚了一些加工类企业,当地群众习惯称为“三岗店子工业园”,并非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3.关于“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的问题。2016年以来,反映真道机械有限公司(原天道模铸有限公司)的“12345”办理通知单共2件,反映日期分别为2016年8月4日和2016年8月9日。盛庄街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责令企业停产治理,并于2016年8月10日向两位举报人反馈了查处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 是 关停取缔     该公司已于2017年6月份拆除清理,对其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立案调查。  
42 1806     泰安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卫平庄村,有一家石粉厂,占用基本农田,违规采矿,粉尘污染严重,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产。 泰安市 大气     1.投诉人反映的石粉厂为友磊石粉加工厂。2017年8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施已拆除,现场物料已覆盖。2.根据青云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新泰市青云街道友磊石粉加工厂占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现状为耕地,尚未调整,该石粉加工厂非法占地一事已由新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立案查处,要求企业退还违法占用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车间和其他设施,并处6万元罚款。3.该厂因经营不善已于2016年12月停产至今(查阅电费停产属实),目前企业已拆除部分生产设施,无恢复生产可能。 是 关停取缔     1.企业承诺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施。2.2017年8月27日,新泰市供电公司已对其实施断电。石粉厂对易扬尘原材进行了清理。  
43 1807     烟台莱州市虎头崖镇尹家村东北角,尹某某在住宅区内违法建设汽车棚喷漆厂,24小时排放废气。要求取缔。 烟台市 大气     信访反映的汽车棚喷漆厂实为莱州市虎头崖镇尹家村村民尹某某经营的装载机棚喷漆厂,该厂位于村内东北角,距最近住户约30米,无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存在废气排放问题。该厂间断性生产至2017年8月初,后停产并开始拆除设备。2017年8月18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厂检查时,北车间设备已全部拆除清理结束,南车间仅剩部分设备和尾料。 是 关停取缔     责令尹某某亲属对现存设备、尾料进行彻底清理。8月26日晚上12点,该厂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44 1808     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海纳现代城二期,家用自来水有不溶于水的黑色沉淀物,不清楚原因,已持续1个月,反映多次未解决。 日照市 水、其他     反映供水水质问题的住户,居住在北京路与秦皇岛路交汇处往北海纳现代城二期小区2号楼2单元104户,联合调查组立即到该小区2号楼1单元101户、2号楼2单元104户、3号楼2单元102户、10号楼1单元1401户入户调查,除2号楼2单元104户外,其他住户水质均正常。检查2号楼2单元104户卫生间水质时,水颜色轻微发黄,水底有少量黑色沉淀物。根据8月份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月检及市水务集团水质检测中心水质分析日检、月检报告情况,该区域内使用原水、出厂水等各项指标均合格,水质无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小区主管网材质为镀锌管材,建设时间为2007年,小区内主管网多年未冲洗。建成后小区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一直由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代城二期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近期小区多次停电,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管网进行了多次维修,据此认定群众反映的黑色沉淀物系为小区内镀锌管壁附着物,经二次加压设备频繁启动脱落所致。2号楼2单元104户位于该小区供水管网最末端,且该栋楼入住率仅为60%左右。因压力不均、外力冲击等原因致使黑色沉淀物被冲刷至该用户水龙头。期间该用户多次向物业部门反映,在未果的情况下,8月24日下午拨打了市长热线并于8月25日反馈至市水务集团,期间市水务集团也同时收到了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反映该住户出现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回复:“受用水量大,管道壁受压力影响出现这种情况”,并询问物业是否只有一户反映这种情况,物业证实只有一户反映出现这种情况,市水务集团有关工作人员建议该小区物业做好解释、处理工作。 是 责令改正     根据《日照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小区内主管道的维护管理应由小区物业负责,据此市住建局责成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12小时内完成整改,市水务集团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全面排查其所辖小区内部供水管网维护管理,每年至少冲洗供水管网1次,确保居民用水安全。责成市水务集团奎山供水服务中心配合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代城二期物业服务中心,在不影响用户用水的情况下,于8月27日凌晨2:00—4:00点对小区供水管网通过消防栓放水冲管,直至水质恢复正常。8月27日上午10点56分又对2号楼2单元104户进行了回访,该用户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并签字确认。下步,市住建局将下发专项督导通知,要求各物业公司加强所辖小区内部供水管理,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小区内管网冲洗频率要严格按每年至少1次执行;并将责成市水务集团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品质,加大用户回访力度,全面加强对小区物业供水管理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5 1809     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庄家滩井村,村西侧和南侧有多家养殖场,排放废气。距离村民居住地过近,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举报人要求全部取缔。 临沂市 大气、其他     莒南县大店镇庄家滩井村西南有2家肉鸡养殖场,韩某某养殖场和韩某某养殖场。村南有3家养殖场(专业户),胡某某肉鸭养殖场、韩某某肉鸡养殖场和庄某某养猪专业户。5家养殖场(专业户)均有养殖气味,胡某某肉鸭养殖场气味较重。村西南2家肉鸡养殖场距离该村300米,村南3家畜禽养殖场距离该村100-150米,5家养殖场均在限养区内。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县热线办共承办6起反映大店镇庄家滩井村养殖污染问题的工单。县热线办收到承办工单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将工单转至大店镇政府,大店镇政府都按照规定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前5起已办结,8月25日的工单大店镇政府正在办理中。按照《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6号)规定,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按照生态健康养殖要求改造升级,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由所在地镇街园区依法对其限期关闭,拆除、转产或搬迁。目前,5家养殖场(专业户)正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对改造达标的不需要取缔,对逾期未达标的依规限期关闭,拆除、转产或搬迁。 是 责令改正     1.胡某某、庄某某已于8月28日全面清理转运现存粪污,庄某某已清理外溢至田间小沟的粪污,消除了异味。2.5家养殖场(专业户)已于8月31日按标准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粪污不外排,并定期进行清理转运。  
46 1810     青岛市黄岛区武当山路贵府花园小区,1号楼东侧有一处污水提升泵站,24小时噪声扰民。环保局对其进行了整改,但效果不好。质疑小区建设时环评报告是否实地落实。要求政府加快降噪措施进度,并对小区业主进行噪声补偿。 青岛市 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泵站为井冈山路污水提升泵站,该泵站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市政公司)院内,于1996年建成并运行。贵府花园小区位于市政公司院西,2014年7月建成。1.泵站24小时运行,噪声监测达标但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2016年8月,区环保分局责令市政公司整改,对泵房北侧采光窗加设隔音板、挡墙,对泵房顶部鼓风机加设隔音板房,更换为新式低噪音鼓风机,并加设消音器等措施。2017年初由区城建局组织对该污水泵站进行整体改造,2017年8月改造完成后,区城建局会同市政公司对除臭外排处理箱加装隔音板房、通风管道安装消音器、更换泵站双层玻璃门、围墙边沿种植斑竹等,以达到更好的降噪效果。2017年8月,市政公司委托青岛中润监测有限公司对泵站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泵站噪声达标。8月18日现场检测,贵府花园1号楼四楼居民家中室内噪声、低频噪音均达标。接件后,8月26日现场对泵站周边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达标。2.贵府花园建设项目于2010年1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建设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措施。但井冈山路泵站位于市政公司办公区域,属于半地下泵站,地上部分设置了封闭房。3.目前泵站经改造噪声已经达标,噪声补偿问题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是 责令改正     1.由区环保分局于8月28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泵站噪声进一步治理方案进行评审;2.由区城建局组织对泵站继续开展治理,于10月30日前完成治理;3.区环保分局在治理工作完成后,将对泵站噪声问题的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运行维护方案,确保治理效果,消除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47 1811     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南,华皓小区二期南邻,存在大片渣土山,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现要求尽快清理,恢复生态。 济南市 生态、其他     高新区旅游路南汉峪附近有华皓英伦、三盛国际公园、绿城玉兰花园、山水华府、金汇瀚玉城等楼盘,由于开发楼盘较多,渣土堆积总计100万余方,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近期雨水较多,造成部分密目网破损,前期接到过类似的举报,相关部门都已认真作了回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已对破损密目网进行了覆盖,同时,根据《全区渣土管理专题会议》纪要,该处渣土明确由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清运,管委会已明确渣土清运计划、清运渣土时间节点。 是 责令改正     1.目前高新区城管局已对渣土土堆覆盖完毕,并按照要求完善了围挡建设。2.高新区管委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31日编制了《旅游路以南渣土清运工程具体实施方案》,确定9月15日前对该渣土堆进行现场测量,9月15日后对该地块地上物进行清点补偿,10月10日前根据测量结果启动招投标工作,11月20日前组织中标单位实施清运工作,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清运工作。  
48 1812     济宁市1.任城区李营街道三尧村和二十里铺街道扈营村,有多处窑坑内埋有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源。市环卫处,未清查全市周边窑坑掩埋垃圾的问题,现要求对其进行清理并做无害化处理。2.高新区崇文大道冠亚星城小区和同济路口,凌晨3点后经常出现刺鼻异味。 济宁市 垃圾、大气、其他     1.经排查三尧村村北有挖沙后遗留的沙坑一处,沙坑附近倒有装修建筑垃圾,未发现案件中反映的生活垃圾。扈营村村东有106.2亩废弃老窑坑,1996年开始,济宁市环卫处将该窑坑用于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直延续到1998年。1999年扈营村村委对窑坑进行了复垦,窑坑上面覆土厚约1米,交予村民开荒种植。2002年,济宁永安公益事业有限公司在复垦的窑坑处建设了银河陵园项目,至今建设墓穴10000多个,已售出8000多个。任城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银河陵园项目周围共采取5处地下水水样,根据检测结果,5处水样全部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三类标准。2.8月12日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环卫处立即向全市各县(市、区)环卫部门转发了通知,要求立即按通知要求摸清本辖区内简易堆场情况。经核实,除信访举报的两处窑坑外,尚有三处生活垃圾简易堆放场:①济宁市生活垃圾简易存放点(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外东侧、南侧。为2008年7月济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运行前利用北尧村窑坑堆积生活垃圾形成。经勘测现垃圾存量为49.73万立方,有简易防渗处理。)②汶上县生活垃圾简易存放点(位于次丘镇高庄村,现存量垃圾2.8万吨,底部铺设有防渗层,渗滤液未收集。县环保部门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未超标。)③嘉祥县生活垃圾简易存放点(位于嘉祥县生活垃圾转运站西侧,占地10亩,做有2层防渗膜。目前存有生活垃圾约9000吨,垃圾渗滤液进行了集中收集,积存渗滤液1425吨,运至济宁鲁抗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3.冠亚星城东南方向、同济路南有4家正常生产的企业确实有异味产生,分别为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明治医药(山东)有限公司。这4个涉味企业治污设施都正常运转,废气的治理升级改造已全部完成,目前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委托第三方定期检测,并且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外公开。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检测公司在信访反映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见超标。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从8月27日凌晨1:00开始,又分别检查冠亚星城周边至同济路口以及附近企业周边的异味情况,通过走访、询问、现场闻等方式,至凌晨5:00检查时仍未闻到异味;询问冠亚星城门口保安和过往的士司机,均说近期无明显异味。因上述四个涉味企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已经全部完成,近期异味情况已经明显减少。 是 责令改正     1.三尧村窑坑内填埋的是建筑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迅速调动挖掘机一台、垃圾清运车4辆,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于2017年8月27日下午5点将现场垃圾清理完毕,为防止扬尘污染,对现场裸露土地进行了防尘网全覆盖,在通往该处的路北口安装了离地面70公分高的路障横杆。同时,李营街道及三尧村两委派专人加强巡查。为防控20年前所埋垃圾造成地下水污染,任城区将加大对地下水的检测,每年检测2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及时掌握地下水质状况,使地下水质处在可控状态。2.任城区、嘉祥县、汶上县已经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对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处理。①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外东侧、南侧简易堆放点治理情况:市环卫处制定了治理方案,并于2015年开始实施了对厂内外积存垃圾的复挖焚烧和生态修复工程,计划2021年底前治理完毕。②汶上县简易堆放点治理情况:汶上县制定了简易堆放点整治方案。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宁阳、郓城垃圾焚烧厂协调接收复挖生活垃圾事宜。③嘉祥县简易堆放点治理情况:嘉祥县制定了简易堆场整治方案,计划2017年10月开始全面治理,2018年9月底前治理完毕。已治理渗滤液425吨,目前正在对地下水进行检测。3.为加强企业日常监管,有效监控企业废气排放情况,高新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均组成以办事处负责人、人大代表、环保办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网格员等组成的巡查监管小组,每日对辖区内环境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日志。高新区将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特别是以上4家企业强化管理,监督企业依法生产,要求企业不断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49 1814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海尔绿城一期百合园,此为商住一体楼,开发商售楼时明确不得建设餐饮。现20号楼一层有一家朵朵餐馆,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并担心督察组走后继续营业。 济南市 油烟     1.该店全称为山东朵儿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历下第一分公司,所在建筑属无专用烟道商住楼,不允许从事餐饮经营活动。2.2017年8月10日,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对该餐馆送达《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该店于8月16日自行停业。 是 其他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杜绝该处房屋重新从事违规餐饮经营活动。该餐馆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店面将变更行业,不再进行餐饮经营,由于店内设备多,短时间内不易搬走,店主递交了承诺书,承诺9月30日之前迁出设备。  
50 1815     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路西有一排饭店(如阳光家常菜馆、鱼翅皇宫等),离皇冠山庄宿舍很近,噪声大,油烟污染严重。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油烟、其他     1.皇冠山庄共7栋居民楼。千佛山路路西共有5家餐饮店,由南向北分别为佛山苑素斋、徽州印象(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阳光家常菜(济南金色阳光家常餐饮有限公司)、随心园酒店(原鱼翅皇宫酒店)、鑫帝酒店,房屋均属商业用房。佛山院素斋、徽州印象、阳光家常菜、济南历下随心园酒楼距离居民楼较近,济南鑫帝海鲜酒店距离居民楼较远。2.区环保监测人员8月26日对该区域饭店油烟、噪音检查并检测,结果为:(1)佛山院素斋、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阳光家常菜3家单位证照齐全,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噪音排放均超标;(2)随心园酒店证照齐全,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噪音排放超标;(3)鑫帝酒店,证照齐全,未营业。因拖欠电费、房租且合同到期拒不交房,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日对该酒店停水停电,现未营业。3.经查询热线投诉记录,2017年1月以来,共接到相关投诉6件,其中:1件关于油烟扰民由区城管执法局承办,1件关于油烟机轴承损坏噪声及4件发电机噪声的投诉由区环保局承办,在办理中,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更换设备配件、协调恢复供电等措施,督促完成整改后,向来电人回复。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8月26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随心园酒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调查(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660号),8月27日下达《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466号),拟罚款4万元。目前,该酒店已整改完毕。佛山院素斋、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阳光家常菜3家单位出具油烟检测报告较晚(8月31日晚),区执法局对油烟超标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693、694、695号),拟作出处罚。2.8月26日,历下区环保局对济南历下重阳宾馆、阳光家常菜、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济南历下随心园酒楼从事餐饮经营厨房排烟设施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分别为: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68、69、70、71号),拟分别处罚3万元。目前,上述4家酒店噪声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毕。3.8月27日,鑫帝酒店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历下区环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协调千佛山街道办事处恢复了供电。 通报批评2人
51 1816     济南市天桥区纵一路两旁,违章建设的门头房,将烂桌子、垃圾等堆放在马路上,停车收费亭位于马路中央未清理。梵尔赛公馆小区西南侧幼儿园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垃圾     1.纵一路西侧门头房为绿地梵尔赛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其中5间由工地管理方违规出租。该处存在堆放杂物、废旧家具和垃圾现象,影响周边环境,违反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该路南北路口各有一废弃停车收费亭。2.梵尔赛公馆小区西南侧幼儿园建筑工地,未获得夜间施工许可。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济天城执处告字[2017]第13056号)。 是 责令改正、其他     1.8月26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和泺口街道办事处,对违规出租的工棚进行了关闭,设置了围挡,责令工地管理方恢复原用途;对路面杂物、废旧家具、垃圾进行了清理;对两处废弃停车收费亭当场进行了拆除。2.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工地的巡查频次,杜绝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夜间施工。同时,督促施工方抓紧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做到规范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52 1818     济南市槐荫区兴济河,恒生望山小区东侧段的泄洪口,每天晚上都有污水的味道,雨天更严重,要求查处。 济南市 水     恒生望山小区东侧的兴济河东西两岸各有一处雨水口。在降雨期间,雨水汇集至此口排入河道,无雨时,该口无任何水流。沿兴济河两岸分别铺设有收集两岸污水的污水管线,是通往光大水质净化二厂的主干管。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因光大水质净化二厂污水处理能力有限,在用水高峰期(一般为12时至23时)运行水位过高,造成污水溢流入兴济河。 是 其他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投资约4.0亿元扩建济南市水质净化二厂,由现状日处理规模20万吨提高到30万吨,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正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预计2018年6月建设完成,届时污水冒溢问题将得到根治。  
53 1819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济南市质监局宿舍,楼下质监局楼东面的中央空调噪音大,且属违章建筑。质监局变电站距离小区很近,担心有电磁辐射。质监局食堂油烟扰民。 济南市 噪声、油烟、其他     1.2017年8月21日,该单位四楼平台的12台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和单位食堂已关停整改。2.2004年12月,市规划局为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了位于英雄山路238号的计量、质量测试中心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属于违章建筑。3.该单位高压电力成套设备其变电站额定电压为10KV,距离居民楼约3米,为居民楼所用。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第5条豁免范围:“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下列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于管理: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该10KV高压电力成套设备属于豁免范围。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中区政府责成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进行处理:1.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督促该单位组织对空调室外机组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馈:通过政府采购立项,将对该空调外机组安装声屏障,完成前空调机组暂停使用。2.2017年8月21日,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该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17年8月28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市中)处字[2017]第020679号,罚款5万元。  
54 1821     反映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3号鹿鸣小区北区南侧修路的问题:1.公众参与调查表格存在造假问题;2.市里一意孤行,要求继续修路;3.公安部门打击报复拉横幅的市民;4.道路施工噪声大。 烟台市 噪声、其他     1.“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3号鹿鸣小区北区南侧修路”,是指市政府规划中的塔山北路,为城市主干道,东起莱山区观海路,经芝罘区至福山区。2.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芝罘、莱山、福山三区政府正对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公众进行实名制问卷调查,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本人意愿等信息,并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出具结果。3.塔山北路是贯通莱山、芝罘、福山三区的城市主干道,对有效缓解市区东西方向交通拥堵状况,推动莱山、芝罘、福山三区经济结构优化、创新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2月20日,第26次市长办公会对包括塔山北路在内的《2017年度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意见》进行了研究,并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6年12月28日至29日,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城市规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17年安排意见的报告》。目前,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同时,按工程建设程序正在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如环评审查及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4.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如项目可以实施,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制定消声、减噪、限速、优化施工时间等防治措施,避免影响居民生活。5.有三名市民在小区门口拉横幅,但公安民警未与其发生任何接触,不存在报复行为。 是 其他     1.芝罘、莱山、福山三区正在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中,目前尚未出具结果。2.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如环评审查及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3.根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55 1822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段家埠社区,举报人举报村民段某考勾结两任村书记(段某泰、段某津),在崂山风景区内破坏环境,侵占村民承包地和集体山林,严重破坏环境。1.段某考在段某泰的指示下,开山炸石毁林,违法种植养殖,饲养大型犬,并且屠宰狗、鸡、鸭、鹅等,屠宰垃圾就地乱扔;建设100多平米违章建筑,硬化1000多平米山地。2.段某泰、段某津、段某考用铁丝网圈占、并非法出售平顶山北坡、南坡退耕还林的山地,建设1万多平米违法建筑,非法建设公墓(近万墓穴)。3.段某泰、段某津大肆破坏耕地,挖沙外卖后,用垃圾回填,牟取暴利。村南、村西有600多亩土地填充垃圾后,上覆良土遮盖,严重污染地下水。4.村南、村西地面上几十亩地堆放垃圾。 青岛市 生态、垃圾、其他     1.该地点位于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段家埠社区,位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2004年段家埠社区居民段某某承包了该山峦15亩土地,建管护房2处,约100平方米,用于看护承包地,种植茶叶等农作物并饲养了3条狗(属大型犬),4只鹅,110只鸡,现场检查没发现屠宰垃圾,周边未发现其他畜禽养殖。经调查核实,居民段某某与社区签订的《荒地种植承包合同》期限为2004年—2009年,承包期已满,也未续签,因此侵占村民承包地和集体山林属实。100平方米看护房属违章建筑。硬化1000多平方米山地主要为防火通道及周边区域。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登记,计划近期组织清理。2.平顶山北坡属于段家埠社区和沙子口社区共用的老墓地,其中段家埠区域共占地约2400平方米。经实地测量,自2015年以来新增套墙圈地约600平方米,段某某正在施工建设,准备建公墓。3.经实地查看,段家埠社区村西垃圾点实为沙子口集市东侧居民偷倒建筑垃圾点,与该村无关。 是 关停取缔、问责     1.对饲养的犬、鸡、鹅已于8月28日全面清理。2.对圈占的院墙进行拆除,责令停止修建墓地,对破坏山地进行植树绿化,恢复地貌。3.9月25日前完成违法建筑拆除工作。4.街道办组织社区和环卫部门对垃圾进行清运,责令社区加强监管,防止乱倒垃圾情况发生。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56 1824     烟台蓬莱市1小门家乡炉上村西边的大型养猪场,以前将污水直排村里,现在在院里挖坑,将污水存在坑里。2.刘家沟镇宋家店村北边建了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厂,污水未处理,雨天流到河里污染河水,导致下游的水没法饮用。 烟台市 水、土壤     1.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场内原有1个60立方米水泥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发酵后,作为肥料用于自家果园。今年8月17日,该养殖场按照蓬莱市畜牧局的要求,目前正在院内新建1个200立方米封闭式三级水泥废水沉淀池,处于挖土方阶段,未发现有贮存污水的痕迹。炉上村地势东高西低,养殖场位于西侧低处,污水无法直排村里。2.刘家沟镇无宋家店村,蓬莱市唯一的垃圾填埋场位于北沟镇宋家店村北,即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经现场核查,因8月23日20时至8月24日4时该地区降雨量大(63毫米),库区内水位在短期内迅速上升,超出了库区北端坝体最低处,导致24日下午渗滤液部分外溢,与雨水混合流入河道。8月26日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下游河道采样检测,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蓬莱市卫计局8月27日在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下游的徐家集村采取地下水水样,经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立案处罚     1.8月24日发现渗滤液外溢后,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立即将约1吨雨污废水堵截抽回应急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了污染;8月25日蓬莱市住建局安排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库内部分渗滤液运至蓬莱市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减少库区内渗滤液,避免再次外溢。2.8月25日蓬莱市环境保护局对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外溢问题立案处罚,罚款1.06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