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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山东金融发展之魂

2017-08-16 作者: 胡金焱 来源: 大众日报
  □胡金焱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金融之所以取得诸多成就,关键就在于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承载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使命。未来,山东金融仍然需要在防风险的同时,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在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引导金融资源配置、规范发展新金融业态、对接新产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形成有效突破,系统性地提升全省金融发展质量。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在支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结构性调整、发展社会民生事业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从经济百废待兴、人民温饱不足到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大关、即将进入高收入国家水平行列。在这个爬坡过坎的过程中,山东金融业完成了从“行政化金融”向“市场化金融”的华丽转身,既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壮大,逐步成为实体经济的支柱产业,也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引导更多的经济资源流入各产业部门,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日益突出。山东金融业发展取得这样的成就,关键在于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承载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使命,在迎接各种挑战中走出了一条有山东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计划向市场转型
  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始终强调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因果关系,“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不仅是对发展市场经济、现代金融的经验总结,更深刻阐明了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改革开放初期,山东金融业发展面临很大困难,“大一统”金融体制下带来的金融组织体系单一、金融工具匮乏、金融市场发展停滞等,导致山东金融业本身也存在由“计划”向“市场”转型的巨大压力。同时,确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外延的市场边界、打开的产业空间、出现的改革课题,也急需金融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活水”,引导各类经济资源逐步配置到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部门中。在自身改革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山东金融业正是抓住“创新”这个关键,才打破了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对接国际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区域资本市场等方面主动作为,闯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省情的金融发展道路,形成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标志意义和示范效应的亮点与突破。如青岛啤酒、青岛海尔、济南轻骑等省内企业连续创新新股发行方式,对完善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发挥了助推作用;青岛啤酒成为国内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公司,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提供了宝贵经验;成立全国第一支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基金,成为我国丰富金融市场产品的一次重要探索;建立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的“中国第三大证券交易所”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以及济南山东产权交易所、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实践。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些试验和探索,不仅让全国听到了金融改革发展的“山东声音”,更坚定了山东继续走金融创新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进入21世纪:从“一股独大”到“多元互补”
  21世纪以来,我国金融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同时一些掩埋已久的深层次问题也逐步暴露,特别是历史原因导致的金融供给模式单一与新形势下资金需求结构不断升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金融业发展及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关键。与全国的情况相同,山东发展市场经济的速度大幅提升,经济规模不断增加,但金融发展明显滞后,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有所下降,金融与经济脱节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短板。为从根本上扭转全省金融业发展“单一化、分散化、同质化”等问题,山东仍然坚持改革思维,以创新打开了金融发展的突破口,将中央改革精神和地方实际相结合,推动山东金融发展逐步呈现出“从整体看有发展框架,从局部看有发展亮点”的态势。一方面,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为提升对各层次市场主体的金融供给能力,山东深入实施农信社改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等一系列创新举措,金融组织体系逐步由国有商业大型银行“一股独大”转变为各类型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辅助、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多元互补”,特别是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草根”金融组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对“三农”、小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效率。至2016年底,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草根”金融组织已经累计投放涉农贷款超过3000亿元。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功能更加完备。为着力破解直接融资市场功能不足的问题,山东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对内对外开放,把中韩金融合作、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开放等改革成果与山东实际结合,拓展了省内企业海外融资渠道。2010年以来,先后成立了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把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底蕴和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现实问题进行有机衔接,不仅为省内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融资场所,也为全国性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储备、培育和输送了优质资源,在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进程中走在了前列。同时,为形成区域金融发展的“山东优势”、抢占金融创新高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要求,山东着力打造“两主一辅”金融集聚区,既通过区域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流入山东,又为全省金融发展建立了“带动极”和“示范区”,促进金融创新始终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和现实要求。
  金改以来:服务实体、服务小微、服务基层
  为把全省金融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地方金融立法文件《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推动山东金融发展步入了改革创新的快车道。一方面,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山东金融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地位。2016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385亿元左右,较2012年增加了1.7倍;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5.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0.7%,分别较2012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在创新发展的驱动下,各类金融业态都实现了巨大发展。至2016年末,全省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资产分别达到11万亿元、2140亿元和4748亿元,分别较2012年提高59.4%、70%和87.6%。在传统金融行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等新兴金融业态快速增长。至2016年末,全省已有小额贷款公司427家、民间融资机构512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58家,全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机构数和注册资本规模已占全国试点地区的80%左右。另一方面,作为服务性行业,山东金融业对实体经济各部门的支持效率显著提升。第一,银行信贷作为间接融资主渠道的功能得到加强。至2016年末,山东省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6.5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了52%。第二,融资结构明显优化。2016年全省实现直接融资5795亿元,为2012年的3.2倍;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由2013年的10.8%提高到24%;全省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6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570家。第三,金融普惠化程度显著提高。自2013年山东深入推进金融改革以来,实现了“两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融资、银保合作、新型主办银行制度等多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在发行社会效应债券、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绿色债券等方面主动作为,引导更多资源流向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2016年,全省涉农、县域和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已经达到68.7%,金融资源出现了回流基层地区的势头。
  未来:加大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力度
  当前,山东仍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三期叠加”的矛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很重,金融风险暴露逐渐增多,如何在防风险的同时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全省金融发展的头等大事。
  面对这些挑战,山东已经有所行动,助推金融业在创新与规范的发展道路上,更好地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持续动力。一是打造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山东经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是以“四新”促“四化”,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目前,山东在创新投融资产品、建立专业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形成了一些亮点,未来如何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如何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如何规范发展新金融业态、如何对接新产业发展空间等,都是全面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必须攻坚的难题,也是未来山东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只有在这些方面形成有效突破,才能系统性地提升全省金融发展质量,为全国提供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山东样本”。二是形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山东模式”。当前,山东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隐藏的风险点也不容乐观。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山东在组织各级政府落实风险处置责任的同时,探索新常态下的市场化、法制化处置手段,通过搭建债委会平台、构建信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等方式,形成了“肥矿案例”等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的模式。同时,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会进一步打开金融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如何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是山东应着力破解的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就能够为全国提供经验支撑。三是构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山东特色”。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保障,山东以《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为基础,把易引发风险和负面舆情的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全部纳入规范发展的框架内,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相结合,注重以市场化手段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奖励与惩戒并行的激励约束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系山东大学副校长,山东省新型智库“山东区域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参与本文工作的有李永平、郭峰、孙健、高阳、张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