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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干部选出来 “带病的”滤出去

淄川区“两项规程”堵住干部带病提拔路

2017-08-01 作者: 马景阳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马景阳 
  通讯员 闫盛霆 李杰 报道
  本报淄博讯 7月20日,淄博市淄川区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徐丽被提拔为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专职副书记任前公示到期。至此,淄川区实行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以来,已有5人得到提拔重用。“淄川区创新建立干部实名推荐和‘负面清单’两项规程,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淄川区委书记李新胜说。
  今年4月,淄川区在山东省率先出台《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人选暂行办法》,省委组织部向全省转发。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办法明确了实名推荐的主体、方向、程序、责任等。具体操作上,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人大和政协主要负责人,镇街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采取定向和非定向两种推荐方式,以个人名义填报《科级干部人选实名推荐表》,在全区范围内推荐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人选,并规定被推荐对象不能与推荐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之后,组织部门对被推荐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分类登记归档并纳入实名推荐数据库。实行推荐责任追究制,对不如实介绍被推荐对象情况,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推荐者要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区委组织部共收到《实名推荐表》87份,已提拔任用科级、副科级干部5人、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25人,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徐丽自200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旺镇、寨里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基层阅历丰富,熟悉党务工作,奉献精神强,经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朱克涛实名推荐,组织考察,得到提拔。
  同时,为破解干部负面信息较分散、收集难等问题,淄川区还出台了《关于建立干部“负面清单”的实施意见》,由区委组织部统筹纪检、审计、信访、卫计、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力量,每月重点收集受到治安处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被“一票否决”等11个方面干部负面信息,并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负面清单”数据库,对一般干部负面信息实行备案管理、动态更新。目前,共收集干部负面信息226条,经过筛选,将77名科级干部88条负面信息纳入了“负面清单”数据库,对93名一般干部109条负面信息实行了备案管理。
  “为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带病干部’过滤出来,通过深入研讨,我们制定出台了在干部初始提名环节的实名推荐制度,建立了干部‘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把牢一前一后两个关口,切实从操作层面防止干部‘带病提拨’,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淄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永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