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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制让“租售同权”行稳致远

2017-07-28 作者: 潘铎印 来源: 大众日报
  □潘铎印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7日新华社)
  热衷买房或许是中国人的一大特点,有钱的要买房,没钱的贷款、借钱也要买房。一项针对各国年轻人住房情况的调查显示:中国的80、90后年轻人住房拥有率高达70%,遥遥领先第二名墨西哥(46%),也是美国该项指标(35%)的2倍。
  国人热衷买房,诚然与生活、婚姻、家庭习惯有关,但是租房与买房之间的巨大差别也功不可没。长期以来我国租房市场不规范,存在大量“黑中介”、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等现象,租房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更重要的是,买房落户、有学区房可以上好学校等都在影响人们的观念,其结果就是房价被买房的热情不断推高。
  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买房享同等待遇,既是政策导向,也是民心所向。“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已成为一种政策导向。近日,广州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租房者与购房者享受同等权利,包括就业、经商和就近入学等,广州此举旨在吸引人才和改善营商环境,也有利于改善居住状况和推进户籍改革。此前,上海、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也先后出台了加快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由此可看出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悄然转变:租房时代将走上前台,楼市由买房向租售并举过渡。
  租售同权、租房买房享同等待遇,必须有法制保障。只有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依法保障租售同权的实现,才能引起公众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才能对购租并举、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但也应明白,未来解决租赁住房的问题,主要靠市场,也需要政府的扶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通过政策的扶持,培育大的机构参与租赁市场,促进租购同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因此,政府立法保障租售同权,还应完善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则,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打破诸多房产市场利益格局,让承租人子女真正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言以蔽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回归住房的本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初衷,但不只是让城市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更美好,而是让城市中全体人的生活更美好。凡对这座城市有贡献者,就应当享有对等的权益,让租购同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需要立法保障,也需配套措施保证。唯有如此,租售同权方可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