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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打造社区警务工作新格局

村(居)“警务助理”每月可获政府千元补贴

2017-07-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程芃芃
   通讯员 李增强 蒿 鑫 报道
  本报淄博讯 “区政府为警务助理每月发放1000元补贴金,有效解决了我们山区镇村受经济条件制约选聘警务助理难的问题!”7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太河派出所所长韩吉华告诉记者,有了政府补贴作保障,位于山区的太河镇各村不再为警务助理的待遇发愁,调动起了警务助理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2017年4月,淄川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并在杨寨派出所辖区的20个村(居)试点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基础上逐步向全区推开,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社区警务工作新格局。
  2017年6月,淄川区政府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一警务助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警务助理”的选任、保障和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将警务助理工作补贴提升至人均每月1000元,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强力推进了“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警务助理人均每月1000元工作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基础补贴人均每月300元按月发放;绩效补贴人均每月700元,按照警务助理职责由派出所每月考核,按季度发放。警务助理服装、装备及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经费,由镇(街道、开发区)、村保障。
  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淄川区在全区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警务助理,警务助理数量将由最初招录的409名增加到468名,由派出所和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治保主任或原公共安全事务网格员中选任。
  自“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机制试点运行以来,淄川区警务助理在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现在共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9起,调处化解率达95.6%;采集人口基础信息800余条,登记租赁房屋330余家,场所行业200余家,收集信息87条,提供案件线索32条,协助破案12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为村民代办证件业务137件次,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