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研442家民间融资机构使用行业标志情况

9成以上机构能规范使用

2017-07-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王新蕾
   通讯员 黄春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期,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对我省442家民间融资机构(39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50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进行了调研,通过座谈、询问、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行业标志使用情况,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自律承诺和风险提示等悬挂、张贴情况开展检查。
  调研发现,412家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行业标志,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相关文件,占所调研公司总数93.21%;6家公司未按要求使用行业标志,已知会相关部门督促整改;24家公司已注销或确定不申请业务许可证。
  对于调研发现部分非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咨询类公司非法使用行业标志情况,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为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标志的社会公信力,动用法律手段予以坚决打击取缔。
  其中,临沂市沂南县“金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省监管机构业务许可资格,冒用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胜诉,坚决打击了侵权行为。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表示,还将继续跟进和调查盗用和冒用山东民间融资行业标志情况,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据介绍,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为省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的注册所有人,享有对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该行业标志于2015年4月29日完成设计,并与山东齐鲁商标事务所签订《版权登记代理委托书》。根据会员单位经营范围,协会从45种商标注册类别中选定3个行业30个服务项目进行了注册。
  为依法对行业标志进行管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还制定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下发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光盘和《使用说明》,为会员单位制作并发放了行业标志铭牌,积极开展行业标志使用与推广工作。这对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和提升行业向心力、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