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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40年,如何再出发

2017-06-14 作者: 郑若玲 来源: 大众日报
  □郑若玲

  常谓的“高考”或“统一高考”,包括统一考试与统一招生两方面。统一高考制度建立于1952年,1966年因“文革”被废止达11年,1977年恢复统一高考。统一高考恢复迄今40年,不断根据社会发展与教育需求进行革新,不仅对教育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功能,而且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科学性是高考制度的根本所在
  高考改革40年,在科学性与多样化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就。这二者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常常是水乳交融的。
  科学性是高考制度的根本所在。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高考采用的是较为陈旧的考试办法,命题与施测主要靠经验与人工,缺乏测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因而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考试内容重知识记忆轻能力考核,命题队伍建设缺乏科学性与稳定性,评分手段落后、误差大,考务管理效率低下、难以适应考试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巨大工作量,等等。
  为了提高高考的科学性,1985年,我国从美国引进了标准化考试。考试是一种测量,但凡测量必有误差,而误差大小可以进行人为控制,标准化考试就是一种按科学方法进行误差控制的测量,包括统一内容、统一指导语、统一时限、统一评分、确立常模、收集信度和效度资料等方面,标准化建设涉及试题编制、考试实施、阅卷评分、分数组合与解释各环节。以1993年为界,我国高考的标准化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制定考试大纲、编制试题与制定论述题评分细则、建设试题库、进行分卷考试和机器阅卷等;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标准分数制度。尽管标准分数制度由于题库建设和观念惯性等原因历经反复,如今在高考统考计分上基本被弃用,但这一分数制度中“常模”所体现的科学性已广为认可,如今又以新的面目出现在新高考改革的计分方式中。正是在标准化考试改革的带动下,高考在编制试题、建设题库、提高施测技术含量、建立科学分数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
  20世纪90年代后,高考命题立意开始关注能力,先是进行了单一学科能力测试的探索,此后,单一学科能力测试又变为社会发展日益强调的跨学科综合能力测试,旨在模糊学科边界、增强跨学科综合能力和学科间的知识相互渗透能力,引导学生全面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着重培养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高考的科学性还体现在选拔标准的综合性上。长期以来,高考录取奉行的是“唯分是取”原则,“高考分数”几乎成为唯一依据。从人才选拔的信效度来看,单一评价手段既不科学也欠合理。近年来进行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说明高考的科学性越来越受到重视。虽然在统一高考的常规录取中,统考分数仍是最重要的指标,但在自主招生以及当下浙江、上海试行的新高考方案中,录取选拔标准的综合性已逐渐得到体现,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也正逐渐被纳入招生选拔体系中。
以统考为基础,进行多样化尝试
  与此同时,高考改革的多样化特征也在逐渐显现。
  中国是考试的故乡,具有悠久的统考历史与深厚的统考传统。此外,中国还是一个考试大国,就高考而言,每年有近千万的庞大的考生群体。统一高考在公平、效率与可比性方面,有着其他考试形式所无法比肩的优势,这也正是统一高考历经风雨仍得以长期实行的根本原因。然而,高考的“大一统”局面,越来越不适应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变化,高考改革的多样化特征正在逐渐显现。除了20世纪80年代的保送生制度,近年来我们还先后试行了春季高考、高校自主招生、高职单考单招、外语一年多考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尝试。
  高校自主招生是落实《高等教育法》中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改革。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校自主招生试验,按照报考条件、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三公开”原则,在统一高考之前由各校自行进行自主考核,但通过自主招生招录的学生不得超过当年度招生总额的5%。自主招生自2003年试行至今已有十余年,经过各方努力,已由最初几年备受质疑变为如今形成共识,说明自主招生是从“大一统”高考中“成功突围”且颇有成效的制度创新。自主招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为试点高校选拔优秀生源,更在于有力推动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倡导的高校考试招生多样化改革探索,有效践行了教育改革所力推的素质教育与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目标,也使高校办学自主权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
  高职单考单招是为了解决“一张考卷从北大清华考到高职高专”的统考弊端、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分层分类发展需要而进行的重要改革。长期以来,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采取统一考试、分批录取的招考制度,高职院校处于录取批次末端,加之“重学轻术”传统观念作祟,职业教育一直被视为“末流教育”,只是作为普通高校“杏门无路入”后的“备胎”,高职院校招生也因此一直处于备受歧视、“门庭冷落”的艰难境地。如何突围生源困境成为高职院校生死攸关的核心问题。2007年,教育部选取若干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试行单独招考。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推进分类招考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2017年,我国各省份除西藏自治区外均采行了高职自主招生。
  外语一年多考是针对长期以来高考“一考定终身”弊病而进行的尝试。为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教育部于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考试,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十几个省区市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外语一年多次考试是多数省份改革的重点。不过,目前的外语一年多考仅限于听力、口语等内容,原则上学生从高一起就能参加听力考试,总计可考5次,笔试仍是一年一次。
为高考“减负”,使改革轻装上阵
  尽管40年高考改革在科学性与多样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高考背负了许多本不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加之历史传统与社会观念的影响,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具体来说,高考制度应在以下两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予以重点突破。
  减轻高考社会责任,回归高考教育功能。在我国,高考背负了太多的社会责任,有些责任甚至不该由它来承担。近年来出现的许多教育公平问题,表面上看是高考所致,背后其实是教育体制本身乃至社会体制的问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区域不公、高考移民、异地高考、高考减招事件等,根源都在于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社会资源分配机制不合理。
  事实上,高考本身具有许多正面功能,如“以考促学”有利于提升社会文化水平,科学命题可以解决学生知识结构残缺不合理问题,考试内容可以体现国家意识、实施政治教化,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可以凝聚民心、稳定社会,科学合理的选才制度可以为高校甄拔合格新生、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等。我们要做的,是卸下捆绑在高考身上的众多教育与社会包袱。高考改革应该以恢复和强化教育功能为根本原则,并兼顾社会功能,提升招考的科学性,以科学推进公平,使高考改革能轻装上阵、锐意进取。唯有如此,考试招生才能出色发挥选拔英才、服务教育的本质功效。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践行高校招生自主权。
  2003年,教育部谨慎推出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虽然在十余年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高校在考核方式、报考条件、录取标准、公示范围、政策倾斜、考试时间等方面不断探索与调整,高校自主招生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笔者认为,目前自主招生的改革力度还不够大,今后应强化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意识,在以下方面大力践行高校自主招生权。
  一是对于高水平大学,在充分尊重其改革意愿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它们将高考分数由录取的“硬条件”调整为“软标准”,像欧美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那样,根据高考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自主笔试或面试表现、考生获奖材料或才艺证明、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表现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多元评价与综合录取。与此同时,增强招生机制的透明度,让自主招生“沐浴”在阳光下、成长在自由中,如此,方能发挥其科学选才与引导教育的最大功效。
  二是强化高校招生多样化意识,为“奇才怪才”等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高等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普通教育主要是给学生打基础,为国家培养合格公民,同时也为进一步深造做好准备。但高等教育旨在培养专业化人才,即各行各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所以高等教育对象既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全才”,也需要在某方面有突出专长的“奇才怪才”,后者甚至更有可能成为某行业的“专家”。因此,高校在招收新生时,应本着多样化原则,广泛招收多样化学生,以培养多样化专门人才。
  目前有资格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基本上都是名列前茅的高水平大学,它们所缺乏的不是总体成绩优秀的学生,而是某方面或某领域的“偏才”“怪才”或其他各种特殊人才。事实上,自主招生改革的本原动机就是在传统的“唯分是取”制度外另辟蹊径,采用多元的标准、多维的视角,将那些各有所长的“奇才”、“怪才”乃至“偏才”纳入选择视野。但出于公平的压力,目前高校自主招生主要还是倚重可量化的单一标准来评价学生,招收到的几乎都是“全才”,这显然偏离了自主招生的改革目标。目前大学对生源多样化的意义普遍认识不够,对特殊人才的价值也普遍缺乏自觉意识,今后应开阔眼界、拓展思维、加强研究,为特殊人才进入高水平大学开辟科学、合理、可行的绿色通道。
  高考制度在60多年的历程中饱经风雨,尤其在过去的40年,高考见证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巨变,并努力与时俱进尝试了许多颇有意义的改革。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和竞争起点的上移,高考制度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会继续改革,而且涉入“深水区”后,改革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但无论高考如何变化,一些基本的理念与原则都必须一以贯之地体现与遵循,比如坚守公平公正、秉持科学创新、促进个性发展、强化育人功能、提升教育质量、服务社会需求等。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高考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清晰教育问题与社会问题的边界,尊重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凸显高考制度的教育功能。高考改革,永远在路上。
  (作者系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