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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条河流将有专属“河长”

2017-05-19 作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焦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焦健 报道
  本报泰安讯 5月初,泰安正式发布了《泰安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实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提出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泰安市将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工作方案》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6大任务进行了细化,确定具体措施37项,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到了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并明确了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资金、严格考核、加强宣传等6项保障措施。泰安水网密布,河湖众多,现有河流433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60条,流域面积最大的一条是泰安母亲河“大汶河”。通过推行河长制,建立更加严格、清晰的河湖管理分级责任体系,从制度上把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促进绿色发展、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责任落到实处,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泰安”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