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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必须抓关键

2016-12-11 作者: 王川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评论员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生产安全,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抓重点、抓关键,重在研究规律、点准“穴位”。不可否认,许多重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但安全生产哪个环节最薄弱,哪个领域易出事,还是有特点、有规律可寻的。一直以来,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都是事故“高发地带”;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安全生产先天条件不足的高危行业,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大增多;城市的扩容,也让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成了安全监管新的重点难点。对各地各部门来讲,抓住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这些要害,就找准了“主攻点”,牵住了“牛鼻子”。我们一定要精准把握生产安全形势变化,精准研判安全短板和薄弱环节,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项举措都聚焦对焦、定向施策、取得实效。
  隐患是安全生产的病根,抓好安全生产,必须要坚持防患于未然。有个海因法则,意指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件潜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中,隐患常常因为“隐”而容易被忽视,甚至有的人认为安全事故不过是“万一”的“小概率”事件,犯不着为此费大力气。殊不知,安全事故的导火索,往往就在不经意间被点燃,任何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小隐患”都可能随时引爆,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恶果。因此,抓安全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必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安全防线建立在基层一线,把每一个细节抓严抓实,把每一个“认不清”“想不到”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必须坚持常、长二字。为什么有的地方该开的会开了,该签的责任状签了,该处罚的责任人也都处罚了,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这说明安全问题具有反复性、长期性,容易死灰复燃。把握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立竿见影,而必须不厌其烦地经常抓、长期抓。一要坚持不懈,将经常化的思维融入安全生产和监管,使安全生产经常化,安全监管常态化,安全教育定期化;二抓长效机制,树立长远的安全规划和意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形成长期的安全防范之策,才能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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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切实加强 市县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记者 王 川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换届期间因安全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从重从严追究。
  我省要求,在建筑领域,各地各部门都要禁止赶工期、追进度、为节庆日献礼的目标和口号,时间服从质量、服从安全。交通方面,要特别注意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工业生产必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管机构负责人。对高铁沿线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农村、各种设施要进行检查清理,确保铁路正常运行。各方面的监管要进一步抓紧,各级领导同志要上一线检查、抽查。
  我省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调整的,要及时补充到位或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主抓,确保不留空档,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换届期间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从重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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