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荣获“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6-08-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张建华 陈得印 报道
  本报济宁讯 最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授予“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这是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部门。
  该局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组织2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将学法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每年举办2期全局干部职工法制专题讲座,每半年开展1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季度举办1次交通大讲堂。在内部监督上,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每名执法人员每年都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在外部监督上,设立了12328交通服务热线和意见箱,今年以来,服务热线受理业务量31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