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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角度解读历史和政治——

世界是部金融史 17

2016-08-0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陈雨露 杨栋
  西方国王不能自封,其权力来自上帝,国王必须经过教皇加冕,即“君权神授”。尽管没有君权神授,宫相却有了国王的实力,长此以往,那是一定会出事的。
  造反的宫相叫做丕平(714—768年),他是马特的儿子。丕平很矮,在西欧史上也被称为“矮子丕平”。
  执掌法兰克帝国10年,每次看着废物般的国王,丕平总有一种冲动,想取而代之。而且,他有将愿望变成现实的条件。
  条件一:丕平之前,他的父亲马特在西班牙战胜了敌对扩张势力,马特家族的声誉在西欧基督徒中如日中天。
  条件二:741年,拜占庭在对抗阿拉伯帝国的战争中一败涂地。如果阿拉伯帝国真击溃了拜占庭帝国,西欧基督徒就得改变信仰了,无论西欧居民还是教廷都需要一个强大的集权政府对抗敌对势力。
  这是个好机会。
  第一次觐见教皇,丕平就提出了一个具有辩证意义的问题:“徒有虚名的人做国王好,还是有实权的人做国王好?”
  教皇心领神会,答:“掌权者应为王。”
  心照不宣,丕平放心了。
  接下来,在法兰克贵族举行的苏瓦松会议上,丕平废黜墨洛温王朝末代国王希尔德里克,并把他关进修道院。
  在丕平的加冕典礼上,教皇斯提芬三世如期而至,从此,加洛林时代开始了。
  作为回报,756年,丕平夺回了罗马教廷统治区,罗马城及附近一部分地区划归教皇管辖。此后,在基督世界里,任何侵占教皇土地的行为都被看成是反对上帝,这部分土地就是今天的梵蒂冈城国。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小片土地,教皇才能跟世俗权力对抗。
  丕平有个儿子,叫查理曼(742—814年),又称“查理大帝”。跟查理曼比,丕平甚至算不上加洛林王朝的开创者。
  查理曼从父亲手里继承了法兰克王国,把领土扩张到西欧全境,他在位45年,55次对外征战。法兰克王国成为一个东起易北河、西至大西洋沿岸、北濒北海、南临地中海的王国,占有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几乎囊括了当年的西罗马帝国版图。
  按照东方标准,查理曼绝对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君主,开疆拓土,为获得权力和支持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很多时候,一旦社会走进这种循环,很可能就会形成不可逆转的棘轮,但是,西欧没有进入皇权专制的怪圈。
  墨洛温王朝末期,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几乎完全消失,货币购买甚至被物物交换替代。此时,西欧是一个地道的未开化社会,“蛮族”兵锋撕裂了罗马文明,这里不再有繁荣的商业、高度的文化,更没有国家行政管理框架,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封建城堡,货币的用处已经不是很大了。
  农奴一生都未必能走出领主的领地,要货币干什么?
  没有货币,很惨。不过,对多年之后的西欧历史来说,这句话应该反过来:幸亏西欧当时没有货币。
  要统治整个王国,必须削弱领主实力,也就是说,要从领主手中把土地拿走。丕平、查理曼想出的第一个办法就是铸币,赎买领主土地。755年,丕平重建铸币厂,规定每磅纯银铸币不得超过22个。
  顺便说一句,这个法子实在不怎么样。在中国,可以用高价买来好地,但西欧不是中国,用钱买地,就算国王也不好使。
  中世纪领主与中国地主,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的差别大到泾渭分明,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中国地主只有土地,西欧领主却拥有土地上的一切。
  对中国地主而言,土地只是一种财富的象征,跟能办多少事、有多大权力基本没有关系。地主是皇帝的子民,佃户却不属于地主,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完全是两个概念。在中国,地主不论有多少土地,谁要是敢在自家地盘上弄个紫禁城出来,立刻就得被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