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今日关注

我省出台意见助力残疾人脱贫

明年完成存量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2016-08-04 作者: 赵君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君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贫困残疾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群体。为助其脱贫,最大限度防止返贫,我省日前出台《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千牵万·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
  《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每年扶持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优秀(示范)基地各不少于100个、200个和300个,通过安置就业或辐射带动实现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稳定增收。继续实施“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扶贫项目和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两年内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扶持帮包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脱贫致富项目。
  在贫困残疾人生活、文化、医疗康复、就业培训保障等方面,意见明确,2017年完成存量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为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大力开展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工程,开展听障、智障、脑瘫、孤独症、低视力、肢残矫治儿童康复训练,实现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有一做一”。争取用3年时间,建成150个基层视障数字阅览室服务站点,覆盖县级以上残疾人服务中心、各级公共图书馆、特殊教育学校等。持续实施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项目,对新入学残疾学生中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按照10000元、8000元、6000元和4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电子商务具有受时空限制小、从业门槛低、交易电子化、资金投入少等特点,为残疾人提供了适宜的就业创业平台。”省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张文涛说,促进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是加快推进残疾人脱贫奔康的重要抓手,我省将组建残疾人电商创业导师志愿服务团队,成立残疾人电商创业励志联盟,加大对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奖励力度。
  《关于开展“千牵万·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省里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残疾人高端及特殊残疾类别电商技能人才,各市每年重点培养900名残疾人电商骨干力量,辐射带动10000名残疾人实现网上就业创业。残疾人电商创业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办补助,有条件的市再给予不低于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残疾创业人员,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金融扶持方面,意见提出,从事电商创业、有信贷需求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可申请“富民农户贷”;各类电商经营主体,每吸纳或带动1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可申请5万元的“富民生产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电商,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享受3万元无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均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电商企业或者产业基地等吸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按50%给予贴息。残联组织要发挥国家“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作用,优先对吸纳农村残疾人就业的电商企业和残疾人电商创业个体户分别给予贷款额度5%、7%的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