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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一堵“墙” 城管进社区

破解小区执法难,泰安高新区试水“城管+房管+物业”模式

2016-07-18 作者: 姜言明 刘培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培俊
    本报通讯员 赵 龙

  墙内属物业,墙外属城管,社区“一堵墙”,将城管和房管对社区的管辖权分开。近日,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在全省首次尝试了另一种管理模式:城管房管共管社区物业。6月23日,高新区行政执法分局、泰安市房管局高新区直属分局与辖区内7家物业服务公司签订《高新区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共同管理社区及其周边的秩序和环境。城管进社区,带来了哪些改变?
一堵墙隔开城管物业管辖权
  “小区管理,两大块任务最难啃。”隶属于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宏基物业公司总经理姜山说,“一是乱搭乱建,二是乱堆乱放。只要有一两户管不住,其他业主就会群起效仿,虽然总公司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了物业公司全力支持,每次是清理过后又复发,情况依旧,物业公司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解决。”
  小区居民家里搞装修,一些业主千方百计扩大住房面积,擅自侵占公摊面积,有的甚至打掉了承重墙,给房屋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面对这种违规做法,姜山无奈地说,小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下达停工通知一些业主也不理会,依然我行我素,公司只能将情况上报街道,由街道上报房管局,最终由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非常麻烦。
  “除了常规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能不能进入小区执法是有争议的。”泰安高新区行政执法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并不属于城市道路公共区域,是相对封闭的区域,属于业主所有。若在这一区域内出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应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来管辖。
  “小区一堵墙将城管与物业的管辖范围隔离开来,造成了小区内乱搭乱建情况一旦出现,物业想管却效果不彰,城管执法有权却鞭长莫及。”泰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安富告诉记者。
城管帮社区解除疑难杂症
  泰安高新区这次正式明确了城管在小区内的执法权。“今后,行政执法分局与物业服务公司互有分工,互相配合,共同治理好小区环境将成为常态。”张安富说,城管房管共管社区物业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及时发现、即时处理问题;二是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认真履行有关规定;三是随时接受小区居民的投诉,处理物业服务公司解决不了的各种问题。
  宏基物业服务公司最先感受到了这一模式带来的变化。该公司所管理的龙泉小区A区,是泰安高新区最大的村庄拆迁安置回迁小区,居民延续了原有的生活习惯,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比较突出。物业服务公司将此情况反映给高新区行政执法分局后,经过两家联手开展整治行动,小区整体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受益的不只是宏基物业服务公司这一家。“有一业主,不仅用杂物占据消防通道,还将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堆放其中,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多次劝说,都无济于事。但城管人员进驻小区后,问题很快被化解了。”华新物业服务公司经理刘磊告诉记者。
小区物业变“墙外”协管员
  城管物业共管,受益的不仅仅是物业,城管也是受益一方。
  近年来随着高新区城区建成规模的不断扩大,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造成有些小区城管力量薄弱。“沿街商铺的所有权多为小区居民,而居民与物业平时交流多,由物业协助管理,可以借用居民对物业服务公司信任度高的优势,通过说服与劝导,杜绝了商户的许多不文明行为。”高新区行政执法分局工作人员说,物业服务人员从“墙内”的管理者变为“墙外”的协管员,能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向执法人员反馈信息,便于及时处理,有利于小区环境的长治久安。
  “城管与物业联合共管社区,是对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一种尝试,可以为社区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提供更好的服务。”泰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调研员田庆勇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