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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模式,制度设计需要更细化

“参考”结果如何“不失真”

2016-03-27 作者: 孙亚飞 王兆锋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孙亚飞 王兆锋
         高铭君
   本报通讯员 王忠友 孟繁华

  高考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引起广泛关注,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提出,更是触动学生家长的敏感神经。“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怎么评?如何评才公正公平?”成为当前学生家长议论的焦点。
  聊城家长李令涛说,“综合素质评价的加入,或许会给学生更多学习特长的时间。聊城初中就有综合素质测评,从那时起,我的孩子就开始接触电脑编程,因为孩子喜欢,学校支持,所以他在这方面进步很快。”
  聊城市东昌府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邱子华告诉记者,综合素质评价并非学业考试,学校只需将学生的成长轨迹,做好客观详细的记录,不用将评价结果换算成分数,这种硬性的结算方式,不但不利于学生成长,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据了解,聊城市目前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折合成分数计入中考总分,最高72分。这种做法引起许多家长质疑,他们正在呼吁取消这一做法。有的初中老师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折合成分数计入中考总分,“导致评价没真事,走样了。”一名初中生说:“每次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前,老师都会把上一学期期末、近期的两次月考、期中考试的平均成绩发给我们,前10名的学生,不管其他的表现如何,也全部是A;成绩排后面的同学,不管体育有多好,‘运动与健康’的测评也只能是B或C。”如此一来,初中6次综合素质评价,得全A的学生与得全B的学生,差18分,与得全C的学生,差36分。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得全C的学生,还没参加中考,就比得全A的学生少了36分,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分分必争,在很多人的思想里根深蒂固。如果非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量化成分数,那么诸如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成绩又该如何操作?聊城二中副校长王书林认为,“有的孩子不喜欢循规蹈矩,创新性明显,而且现在很多大学也喜欢有个性的孩子。如果这样的孩子在最后的评定中分数不高,岂不是被埋没了?这是不公平的。”
  眼看自己的孩子就要步入高中,成为首批面对高考改革的学生,聊城家长林新对这次改革格外关注。“孩子除了要学习好,在校表现也成了升学关键。”面对尚未落实的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林新显然要比孩子还紧张,他说,“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一些家长肯定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反正都是为了孩子,你不使劲,总有家长在使劲。这里面学问就大了,与其说是在考学生,不如说是考家长。”
  除了担心家长“各显神通”,会成为学校公平评价的阻力外,聊城家长尹国莹还担心会有学校刻意应付。“现在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了图省事和不得罪家长,有的学校,老师根本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