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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永远大过路权

2016-03-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孙秀岭

  连日来,一段“大众车违规并线被比亚迪车撞翻”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一辆蓝色大众车两次变道,与紧跟其后的白色比亚迪车发生碰撞,结果大众轿车被“撞”得四轮朝天,交警认定大众车对事故负全责。
  在网络留言中,“违规并线”受到普遍谴责,“撞了白撞”的观点也有不少。视频清楚地显示,大众车违反了“各行其道”“不得强行变线”“禁止压实线”等多条法规,“被撞翻”也激起了一些人“以牙还牙”的原始冲动。
  保护直行车辆的路权,是对规则的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车违规,应当受到法律惩处,但不意味着违规被撞翻就合理。此事持续发酵,更多在于比亚迪车主的不靠谱言论。作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他称自己撞车是在维护路权,“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曾以同样方式撞过其他6辆车”。专案组调查认为,所谓“撞过6辆车”只是吹牛,但是,比亚迪车主的偏激观点,引发了人们对路权与生命权的深度思考。
  交通安全,生命至上。一方面,违规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胁;另一方面,“你违规变道,我撞翻你”的想法,也实在要不得。
  面对危险,理应珍惜生命,趋利避害。与其“我撞你”,何如“我避让”?这种避让不是软弱,而是对生命的敬重,也是交通安全法明确提倡的。维护路权,目的是为了维护生命安全,侵犯路权是对生命安全的冒犯,但不是谁都可以当“马路侠客”,更不能鼓励打着维护路权之名“以暴制暴”。
  无论什么情况,安全永远第一,生命权永远大过路权。这,应当成为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常识,每一位驾驶者都应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