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风险防范”展开——

我省金融业积极开展3·15主题活动

2016-03-16 作者: 王新蕾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正在成为金融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方式之一。掌握金融知识、提升知情权,是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省金融业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构建和谐金融环境。
  伴随着金融创新发展,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也逐渐渗透到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教育,在多家金融机构3·15主题活动中被提及。
  日前,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为扩大教育覆盖面,该行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统一制作了四期通俗易懂、方便实用的公益微信,分为《享受权利篇》、《理性投资篇》、《信息保护篇》、《抵制非法集资篇》,引导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渠道,做到理性维权;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做到谨慎投资;了解非法诱惑的手段及其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当前“非法集资”有几种常见手段: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的新险种或新理财产品、利用亲情诱骗。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如遇到对方承诺高额收益等情况,要保持谨慎的态度,理性面对高利诱惑,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等骗局。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3月15日当天,各网点通过设置宣传点,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等形式,重点宣传防范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银行卡被盗刷以及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知识,提示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和安全用卡注意事项,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的作案手段及防范要点。并通过网点LED屏、多媒体电视和海报机播放相关宣传内容,以提升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认知和理解。日常工作中,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该行在网点设立服务价格咨询处,并主动提示客户收费项目;在产品开发、制度建立、流程设计和收费定价等环节,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其中。
  为强化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海通证券山东分公司在3·15期间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宣讲沪港通、股票期权等新产品新业务,宣讲投诉处理、证券纠纷解决机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理念及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的意义等。”该公司投资顾问蒋松涛介绍说,“由于证券市场是最直接的财富汇聚场所,因此证券市场诞生诈骗活动的诱因就非常大,有不少诈骗分子甘愿为获取暴利铤而走险。非法证券活动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形形色色的非法证券产品也会层出不穷。所以,要告诫投资者,一定要加强学习、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每年3·15,保险消费都会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3月14日,中国人寿威海分公司举办第11届客户服务质量监督员座谈会。相关负责人就公司在理赔服务、非现金收付费、柜面标准化建设、销售误导治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省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消费者做出最优选择的能力依赖于充分和良好的信息披露,但市场信息在金融产品服务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不均衡。金融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正是通过对消费者的保护来强化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流程管理、销售行为等方面会更加合规,消费者的金融素养、风险判断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也会逐步增强,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会逐步改善,从而有利于营造公平的金融环境,促进资源在金融市场的有效配置。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与实践还存在一些不足,缺少针对性强的权威制度基础,缺少统一、高效的监督和执法渠道,作为配套的行业自律机制仍需完善,建议加快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