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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作

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落实到位

并非简单涨工资,重在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矛盾

2015-06-06 作者: 张春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6月5日讯 今天,全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作部署会议在济南召开。根据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国家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落实到位。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1月15日,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研究拟定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已印发各地执行。
  据介绍,2006年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至今已运行近10年时间,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矛盾。通过完善工资制度,可以有效缓解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有利于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的公平和公正,促进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完善工资制度还有利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有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这次完善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工资结构,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不是简单的加工资,同时进一步体现工资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政策,冻结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的增长,按文件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并按规定扣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及个税等。
  会议部署,各地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按要求报批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