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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7户企业将享税收优惠300万元

2015-04-0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刘磊 张宇 报道
  本报淄博讯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淄博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将有207户企业预计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