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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法院情理法交融帮教失足未成年人——

拿什么拯救你,折翼的天使?

2014-10-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史丽丽 彭辉 报道   文登区法院少审庭创新设立了“圆桌审判庭”,法官不穿法袍,着制服或便装,不使用法槌,营造人性化庭审氛围。
  □本报记者 彭辉 
  本报通讯员 王波 张小寒

  “他们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罪犯,只是十几岁的孩子,缺乏管教,不知轻重,没有必要在人格上对其作出评判。而且,基于无罪推定的刑事审判原则,审判前也不应把他们当作罪犯。”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美玲谈起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眼中始终泛着慈爱,“我既是一名审判人员,也是孩子的母亲。”
  当法官们把爱恨交织的感情倾注到这一特殊的群体,当情、理、法的路径在一个点上融合,庄严肃穆的“公堂”又将会是怎样?
法官寄语
让“公堂”变“课堂”

  “坤朋,你自幼失去双亲,年老体弱的奶奶含辛茹苦把你抚养成人,其艰难可想而知。男儿当自强,家境的穷苦窘迫并不可怕,怕的是自己丧失了志气……”不久前,文登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缓刑宣判,庄严、神圣的法槌敲响后,案件并未画上句号,主审法官一封情真意切的亲笔信让在场的人无不眼含泪花。
  手捧主审法官送给他的“寄语卡”,王坤朋扑通跪地,泣不成声:“这是我第一次收到亲笔信,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这么多,这么深。我错了……”
  “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拨动他们心中的善弦,就有新生的希望。”为将冰冷严肃的“公堂”变成教育感化的“课堂”,文登法院少审庭法官们创造性开展了“法官寄语”活动。他们整合法律、事理、情感等因素,详实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情况,结合判决结果一对一撰写赠送“法官寄语”,把柔性的人文关怀融入刚性的法律程序中,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宽容、温情、关爱和希望。
  判决不是终点,挽救才是目的。除了“法官寄语”,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文登法院少审庭还将“圆桌审判”、“家长亲情信”、“合议庭”等特色审判方式运用到庭审中,有效减轻了庭审给未成年被告人带来的心理压力和恐惧心理,促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
封存犯罪记录
开启全新人生

  三年前,年仅16岁的徐杰因抢劫而获罪,考虑到他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判处了缓刑。
  虽然免于牢狱,但徐杰一想到今后走到哪自己都得背着犯过罪的“标签”,就顿时“压”得喘不过气来。宣判后的一段时间,他天天窝在家里不愿见人。少审法官告诉他,作为未成年人,他的犯罪记录已经被“封存”,除了司法机关办案需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等几种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形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查出他的犯罪档案。卸下了思想包袱,徐杰走出家门,如今他已成为一家酒店的大堂领班。
  在文登少审法官们看来,“犯过罪的孩子,容易被贴上‘标签’,遭人歧视、被社会边缘化,自身心理上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因此回归之路阻力重重。”因此,“我们不能让这些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要整合社会各方有效力量,构建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网,帮助他们修复心理创伤,为他们回归社会扫清障碍。”
  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基本出发点,文登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动,建立起了相互配合、相互衔接、齐抓共管的犯罪记录联动封存机制。目前,已对2011年以来54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实行了犯罪记录封存。
  文登少审庭还引入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即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庭参与诉讼时,法院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的同意后,委托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以及妇联、团委、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以此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消除心理恐惧,充分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他们还邀请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心理咨询师为被告人在庭前或庭后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矫正其不良行为产生积极作用。
不抛弃不放弃
少年犯成为大学生

  隋鑫升眼下是一所知名高校的学生,活泼开朗,阳光健康。他现在的同学们都不知道,两年前,他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险些被所在高中开除。
  当时,少审法官得知,因隋鑫升受过刑事处罚,其所在高中为避免不良影响,欲勒令其退学。主审法官立即与该学校联系交涉,最终说服学校给了隋鑫升一个机会:不予劝退,转学就读。也正是这一个机会,让隋鑫升得以在继续学业中回归正途,他的命运也因此改写。
  用爱引领迷途的孩子回归,是文登少审法官们共同的选择。张也辰因长期无业致手头拮据,在他人蛊惑下参与盗窃。为帮助其矫正,并让其学到一技之长更好地适应社会,少审庭法官把适用缓刑的张也辰介绍到本地一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工厂上班,张也辰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工作积极努力,受到企业负责人的肯定,目前月工资已近3000元。
  据统计,2010年以来,经与学校、家长及相关单位联系,文登少审庭法官们已帮助8名缓刑未成年人继续入学学习,其中2名顺利考上了大学,13名未成年人顺利走上了工作岗位。
  (注: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院长点评 “情理法”交融,为迷途少年点亮心灯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院长 宫云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尤其需要法德结合,法内容情。法槌落下伴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对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既要彰显法律的威严,也要让他们得到爱心的滋润和道德的教化,这就需要我们法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像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用真心去召唤、用诚心去感化、用爱心去温暖他们。
  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矫正”方针,倾情打造包括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员参与诉讼、轻罪犯罪记录封存、邀请心理专家辅导、建立预防帮教社会联动机制等创新举措在内的司法“希望工程”,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判后帮教”三位一体的少年工作体系,目的就是要主动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用温情筑起一道预防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牢固堤坝,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