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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空白,“小产权墓”禁而不止

2013-04-0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李媛

  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价格已经高过房产的墓地市场,这几年持续“高温”。面对翻番的墓价,深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的民众,并没有停止购买墓地的脚步。城市里的公墓买不起,就到农村买“小产权墓”。
“小产权墓”悄然走“红”
  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的福宁园公墓,是岛城市内四区仅有的两处公墓之一。2009年,该墓园内一块不足两平方米的墓地售价约1.8万元,如今已经涨到3.8万元,区域位置再好些的墓地则卖到5万元到9万元不等。
  记者探访了九峰陵、太平陵、百龄园等几处墓园,最便宜的墓穴也要3万多元,多数墓穴价格基本在4到5万元之间,如此价格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有点吃不消。
  市民吴女士的母亲去年7月份去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墓地,只好将母亲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后来有次和朋友吃饭,听他们说可以到农村买墓地,便宜,地方也大,为这事我们还特意去了一趟。”吴女士说,最终她花了不到两万元,在崂山区某街道的一处墓园里,给母亲买了块1平方米左右的墓地,墓地所处地势位置、周边环境都不错。
  吴女士所买的这处墓地,正是“小产权墓”,即农村的公益性墓地。根据规定,公益性墓地只有农村村民可免费使用,不具有农村户籍的城市居民没有购买权,花钱购买后也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就如同买了不靠谱的“小产权房”——“小产权墓”的名字由此得来。
  据了解,崂山、城阳、即墨等几个周边区市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均有村民私下买卖墓地的现象。同样大小的墓地,经营性墓地要价三四万元,而买“小产权墓”只需花一两万元,位置好、面积再大些的墓地也就4万多元,与经营性墓地动辄七八万元的要价来说确实很优惠,难怪市民纷纷前来购买。
执法权不明导致监管乏力
  公益性公墓是由村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农村墓地由村里免费分配给村民的,村民不可以自由买卖。
  “国家规定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公益性公墓,即使私下签了协议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政部1992年下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严禁私自买卖农村公益性墓地,民政部门有权监督却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监管手段也没有执法队伍,仅靠各区市民政局几名工作人员来监督违规买卖行为力量非常有限。
  国家虽然禁止公益性墓地擅自出售,但具体由谁处罚,怎么处罚并没有明确规定。缺乏一部明确责权利的殡葬管理法,民政部门可以说是有心无力,违规行为自然禁而不止。
  而且,由于法律不承认“小产权墓”的交易行为,村民有可能撕毁合同,甚至被迁坟、被取缔也有可能,买方即使诉诸法律也将不受保护。没有人管理、没有法律保障的“小产权墓”,相比购买时节省的钱财来说,后续隐患更多风险更大。
  此外,建设公益性墓地前期要修路,还有打地基建防滑坡,还得设计墓穴空间、增加绿化等,整个过程所需费用仅靠政府补贴是远远不够的,还得靠村级财政来支付。所以,受资金限制,一些社区并未启动公益性墓地的建设。而且,国家对于区域内所建公益性墓地面积有限制,因此公益性墓地的资源也是有限的。
土地资源有限
呼吁生态殡葬

  “市内土地十分有限,人口又在不断增加,老龄化加速,墓地根本不够用。”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郭可凰介绍,除了墓地数量有限外,用于墓地建设的土地审批越来越严格,去年青岛只新增了福海园一处公墓,此前多年都没有批过经营性墓地。
  不论是公益性墓地,还是经营性墓地,传统的入土为安需要大量土地,但土地资源逐年匮乏是无法改变的现实。青岛市每年有6万余人去世,除了墓价高“死不起”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我们更应该问,这些人要安葬在哪?
  针对殡葬资源枯竭,我国各地殡葬管理部门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大力提倡绿色环保生态殡葬,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多方支持,推出骨灰寄存、树葬、海葬、江葬等多种形势供市民选择。
  对青岛来说,海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成本低,还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土地。据统计,自1991年推行海葬以来至今,青岛已有7000余具骨灰进行撒海。“今年第一次海葬预计于4月21日、22日分两天举行。”青岛市殡仪馆安放科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2010年底青岛市实施免费海葬,报名名参加海葬的人越来越多,但相比庞大的去世人数相比,仍占少数。
  有关专家认为,大力推广海葬和骨灰寄存,能从最大程度上解决资源矛盾。目前海葬的进展举步维艰,主要原因还是受传统丧葬观念束缚。下一步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百姓厚葬的“老观念”,提倡厚养薄葬,倡导开展生态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