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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实现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零差率”

2013-04-0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耿春梅 王帅
    记者 王福录 报道
  本报邹平讯 邹平县医改惠民近期又出新政,全县3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
  邹平县是全省首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早在2008年底,该县就实行了镇办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卫生院人员经费的70%和业务经费由财政承担,卫生院从追求“经济效益”回归到了公益本位。2012年3月28日零时,邹平300个村卫生室又同时启动基本药物制度,所用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当时,村卫生室药品平均降价45%左右,全年为群众降低药品费用2700余万元。
  邹平县县卫生局局长张念军介绍,从今年1月起,该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3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平均降价25%,每年为群众减轻负担6500余万元。此外,县政府建立了经费补偿机制,新设立了65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偿,“以药养医”机制彻底破除。连续4年的医改,让群众得到了实惠,每年有6万人次的老幼病孕群众享受到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8.7万居民有了电子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