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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税收 建设“美丽山东”

2013-04-0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景溪
  在今年的全省“两会”上,“美丽山东”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宣示了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承载着全省人民对经济文化强省、美丽幸福家园的美好憧憬和共同期盼。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收在推进“美丽山东”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全省国税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税收,为建设“美丽山东”作出新贡献。
  
  发展绿色税收
  让齐鲁大地“天更蓝、水更美”
  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当前,山东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各级国税部门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生态山东”建设,2012年实现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20.9亿元。从国税收入来看,2012年全省高耗能行业税收低于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占比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碧水蓝天,是全省人民的迫切愿望,更是税收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所系、使命所在,要充分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一是着力提高生态资源配置的税收调控能力。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动节能产业和新能源、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扶持节能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减少传统产业对生态资源的过多消耗。积极发挥消费税、出口退税等税种调控作用,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型产品的消费和出口,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二是积极推动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生产型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坚决落实限制性税收政策,严格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税收征管,抑制“两高”行业过快发展,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推动淘汰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倒逼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三是形成保护生态的绿色税收体系。完善政策落实和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应的研判,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顶层设计体现更多税收因素。以十八大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指引,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绿色GDP”和“绿色税收”的理念,大力涵养和保护基础税源,着力提高经济与税收发展的协调性。以生态经济为导向完善现有的征管体制和征管措施,将促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生态山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齐鲁大地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发展绿色税收
  给力山东经济“升级版”
  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当前,我省经济正处在快速增长、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但发展方式粗放、效益和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如何推动山东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生态型的根本转变,一直是国税部门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五年来共减轻纳税人负担5200亿元,同时也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
  今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的战略部署,国税部门将秉承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使命,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力量,为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助力加油。一是为宏观调控建言献策。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大调研”活动,从税收角度为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优化外贸出口结构、提高我省投资质量以及“营改增”对我省经济税收影响等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将建立经济、环境与税收的常态分析机制,结合“十二五”税制改革方向和具体政策,定期从税收视角剖析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律和特点,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提供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二是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近年来,很多税收调控政策在我省取得良好成效,全省共为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企业兑现优惠约82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五年来为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约2600亿元,在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下一步,全省国税部门将着力加强税收政策的解读辅导,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继续抓好以增值税转型等税制改革措施和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落实,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我省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全面落实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优化外贸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助力“短板”接长。产业链不长、服务业占比偏低,一直是山东经济发展的“短板”。自去年开始,中央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这对于我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是一次良好契机。目前,各级国税部门正认真做好“营改增”在我省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按照中央的正式批复全力抓好改革的实施工作,为山东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活力、增添新动力、创造新优势。
  
  发展绿色税收
  为蓝黄战略插上“腾飞之翼”
  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双翼齐飞的崭新局面。实施蓝黄战略,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应当在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上下功夫,绿色税收在实施蓝黄两大战略中大有可为。
  早在蓝黄两大战略实施之初,国税部门就和有关部门一道,举办了“黄三角开发与税收发展高层论坛”,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从税收角度把脉区域发展规划;就“两区”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专题汇报,并得到了积极回应;向省委、省政府提报了《关于蓝色经济区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涉及“两区”的增值税、所得税、出口退税等二十余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整合,集中出台了促进“两区”发展的配套制度和税收举措,为“两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012年,半岛蓝色经济区、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国内税收比上年分别增长9.6%和5.8%,半岛蓝色经济区实现的国税收入已经接近全省的三分之二。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突出‘蓝黄’两区主体战略地位”,这既开辟了“两区”发展的新格局,同时又对税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将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税收,为“两区”发展插上绿色的腾飞之翼。一是着力绿色引领,促进产业集聚。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抓好发展要素的科学配置与积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科学配置资源,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园区集聚,探索高效生态经济和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新途径,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引领我省区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二是着力绿色激励,培育优势产业。省领导多次指出,加快实施“蓝黄”战略,必须紧紧围绕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这条主线,推动区域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对循环经济的税收支持力度很大,我们将积极推动“蓝黄”地区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力度,加快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经济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让循环经济成为拉动“两区”发展的强力引擎,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三是着力绿色调控,推动产业升级。“蓝黄”地区传统制造业比较发达,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占企业投资比重较大。国税部门将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抵扣的有利时机,引导企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换代;同时利用税收政策杠杆倒逼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发展,保护“蓝黄两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发展绿色税收
  集聚征纳双赢的“正能量”
  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税收。生态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和谐是美丽山东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着力构建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和谐。国税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发展绿色税收,应当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构建健康和谐的征纳关系,为促进社会和谐集聚“正能量”。
  严格依法行政,以公正促和谐。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国税部门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坚持规范税收执法与规范税收秩序并重,一方面坚持“眼睛向内”,积极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运用制度、监督和信息化手段规范税收执法,另一方面着眼于创造公平环境,大力加强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严厉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2012年,国税部门查补税款共47亿元。下一步,各级国税部门将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总抓手,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既保护守法经营,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既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又严格落实限制性政策;同时,注意运用柔性方法处理涉税矛盾,为绿色经济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维护税收的公平正义。
  推进阳光办税,以公开促和谐。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绿色税收,需要阳光明媚;美丽山东,呼唤阳光行政。国税部门将全面推进阳光国税建设,大力实施税收执法透明化,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重点,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执法标准、处罚依据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让税收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消除征纳之间的误区,以阳光税收营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和谐生态。
  优化纳税服务,以服务促和谐。发展绿色税收,应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积极谋划惠民之策、采取利民之举、实施便民之措。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广泛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实施多元化办税,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各级国税机关将积极适应税收形势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国税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措施,创新机制和方法,制定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个性化服务举措,开辟绿色办税通道,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让服务更加贴近纳税人,让征纳双方既热情融洽又相敬如宾,形成征纳双赢、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