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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意见》·权威解读(10)

打造“鲁”字文化品牌

日期: 2011-12-1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本报记者 赵琳 韩希江

  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做大做强鲁剧、鲁版图书、齐鲁画派等品牌,努力推出更多具有齐鲁风格、山东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商志晓认为,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它直接作用于精神领域,关乎人的心灵世界,关乎民族的精神面貌,关乎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心思用到关护人的真实内心上去,用到钻研生活的真实原浆上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切入到生活的本质。文艺工作者只有扎根于社会生活的丰厚土壤,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才能创作生产出为社会大众所接纳的文化产品。
  《意见》提出要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做大做强鲁剧、鲁版图书、齐鲁画派等品牌。省委党校教授张文珍认为,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只有精品,才拥有生命力,才具有传导力,才能形成品牌。近几年,我省的文化品牌效应日益显著。电视剧《闯关东》、《沂蒙》、《钢铁年代》、电影《沂蒙六姐妹》等影视作品屡获大奖,收视也频频报捷。张文珍认为,鲁剧的创作生产是主旋律题材“叫好又叫座”的成功典范。2010年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山东省有30个品牌入选,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榜上有名,齐鲁晚报连续七年名列全国晚报都市类报纸竞争力排行榜10强,在业内和读者中形成了良好口碑。这就是文化品牌的魅力,这种文化品牌的建立能让观众产生信赖感。形成品牌后,文化品牌要打造系列品牌。
  “鲁”字文化品牌是在山东文化建设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性和广泛影响力的文化现象,是山东文化经济价值与精神价值的双重凝聚。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所所长、研究员涂可国认为,要打造好“鲁”字文化品牌,应强化文化品牌意识,树立以文化品牌提升文化竞争力的观念;充分依托发挥文化资源优势,突出齐鲁文化特色,通过科技手段加快品牌创新;明确品牌定位,优化品牌结构,把握文化品牌价值,重点打造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齐鲁出版传媒等文化品牌,形成比较完善的文化品牌体系;抓好品牌传播和品牌保护,防止文化品牌流失;积极实施文化品牌带动战略,推进各类文化品牌工程;加大“鲁”字文化品牌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向优势文化品牌集中,放大品牌集聚效应;建立山东文化品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推出优秀文化品牌,推动形成文化名牌效应,提升齐鲁文化品牌的美誉度、吸引度和忠诚度。
  山东社科院副院长王志东认为,从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角度看,山东的文化建设发展,一是靠老祖宗,二是靠当代人。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既有东夷文化、鲁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红色文化,还包括非物质文化资源,如戏曲文化、书画文化等。但更重要的是还要有当代人的创新、创造与创意。打造“鲁”字文化品牌,加大精品力作创作,必须依托节会展会平台,拓展山东文化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影响力、竞争力。《意见》提出,要精心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继续办好孔子文化节、山东大众艺术节,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再上新水平。特别是要积极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在加快场馆建设的同时,精心组织重点剧目创作,既要建设一流场馆,也要创作一流作品。张文珍认为,要树立开放的文化心态,挖掘国内外文化资源精华,打造立得住、叫得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品牌。研究国际文化市场,深入调查国际文化消费市场需求,提供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山东文化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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