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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强调严厉查处保障房工程变相福利分房和骗购骗租行为

规范准入审核 严格租售管理

日期: 2011-09-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健康推进,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二)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并对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等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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