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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的沿革变迁

  • 日期:20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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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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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8月13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在莒南县大店镇(省政委会驻地)召开第二十次联席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推选黎玉为山东省政府主席。省政府设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卫生总局。自此,山东省政府(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府)正式成立。这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共产党领导的省民主政府。
  山东省政府建立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其内设机构也不断增加和完善。截至1949年3月,省政府工作部门已经有秘书处、人事处、总务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卫生总局、山东河务局、邮电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荣军管理局共14个。
  1948年下半年,全国解放战争迅猛发展,继济南战役胜利后,先后进行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三大战役的胜利,预示着国民党政府的覆灭和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都为期不远了。
  在这种形势下,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委员会暨山东省参议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政府改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推选康生、郭子化、方毅等19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康生任省人民政府主席,郭子化任第一副主席,方毅任第二副主席。省人民政府下设秘书厅、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厅、卫生厅、工矿部、生产部、工商部、北海银行、邮电管理局、公路运输局、荣军管理局、黄河河务局。
  1949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政务会议,决定以济南为省会,省人民政府各直属机关迁驻济南市。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省地方法规研究审查委员会、生产核实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省民工复员委员会、省水利委员会;同时,成立省劳动局。至1950年3月,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发展到22个。
  山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时,下属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行署和昌潍直属专署,以及潍坊、济南、徐州3个特别市。5月,济南特别市改为济南市。6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同月,潍坊特别市改为潍坊市。7月,淄博特区专署由鲁中南行署领导改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至195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属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行署和昌潍专区、淄博特区2个直属专署,济南、潍坊、徐州、青岛4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各行署下属15个专署,2个市政府。专署以下共辖143个县级人民政府。
  (李占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