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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三陵、东陵、西陵、天坛、地坛、日坛、月坛、钟楼、鼓楼和城墙等建筑用砖,绝大部分出自临清砖窑。

从临清“漂”去的京城

  • 日期:20110531
  • 作者:卞文超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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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人员正在临清古窑发掘出土贡砖
贡砖上匠人印章清晰可辨
明朝用临清砖建造的临清舍利宝塔
  ■ 齐鲁人文

  □ 本报记者 卞文超
    本报通讯员 王会 陈春生

  “秋槐月落银河晓,清渊土里飞枯草。劫灰助尽林泉空,官窑万垛青烟袅。”清朝康熙年间,客居临清的江南文士袁启旭赋诗,吟咏临清官窑规模之巨。最近在临清的一项考古发现,依稀再现往日景象。
  5月中旬,临清市代湾乡河隈张庄明清砖窑遗址发现17座古砖窑,窑中出土数百块贡砖。每块贡砖上都印有烧造年号和窑户,年代从明代延续至清末。经勘探证实,该遗址面积超过100余万平方米。
  临清博物馆馆长魏辉介绍,临清砖窑在明、清鼎盛时期,运河沿岸官窑多以万计。这一考古发掘,用确凿的实物证实了史学界“从临清‘漂’去的京城”学说。
运河两岸“官窑”30多公里
  故宫的雄伟,颐和园的灵秀,令游人赞叹流连。多数人却并不知道,修建宫闱的厚实青砖,来自400公里之遥的山东临清。临清社文办主任王明波介绍,北京十三陵、东陵、西陵、天坛、地坛、日坛、月坛、钟楼、鼓楼和城墙等建筑用砖,绝大部分出自临清砖窑。
  临清地处会通河与卫河的交汇处,扼南北漕运之咽喉,漕运的兴盛令临清贡砖顺流北上。《临清州志》明确记载的古砖窑有6座:“东曰孟守科,在二十里铺,清平界内。南曰张泽、曰畅道,地名白塔窑。西南曰刘成恩,在吊马桥。迤东北曰周循鲁、曰张有德,地名张家窑。”
  此次考古发掘中,发现了文献中的“孟守科”窑址。古窑形制保存基本完好,是清朝乾隆时期的“官窑”,烧造的贡砖质量赫赫有名。文献记载,明清两代,从今临清城区西南15公里的东、西吊马桥,到东、西白塔窑,再到临清城区东北部的张家窑,最后延续到临清城区东南部的河隈张庄,“官窑”延续总长30多公里。沿运河两岸砖窑分布稠密,不到10公里的运河长度,有窑72座。
  运河沿线城镇星罗棋布,为何选在临清建官窑?这与当地水土特征有关。临清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土壤细腻,富含铁质,层层叠叠,俗称“莲花土”。用这种土烧制的砖,异常坚硬。1992年经国家文物局专家用现代科学仪器回弹仪测试,合格的临清贡砖比石头还硬。
临清贡砖声有铜音
  1957年定陵发掘时,明史专家、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北京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等曾亲临现场,看到建陵用的是已有500多年历史的临清贡砖。砖上印章清晰,不蚀不碱,声有铜音,因此赞叹不已。
  自明代迁都北京后,北京城营建常年不断。据王明波介绍,临清地方史料记载,京城用砖最多时一是永乐年间,一是嘉靖年间。这一时期故宫宫殿群从落成到改造,京城内大兴土木。清乾隆年间,故宫再次改建,乾隆十四年至十五年,在临清“岁征城砖百万”,故宫最终形成今日之建筑规模。
  临清砖窑输京贡砖以城砖为主。城砖又分几种,大小不一,用途各异。其中修建故宫外朝如三大殿、文渊阁、武英殿等建筑的砖叫“大工”砖;修建内廷如后三宫、御花园等建筑用的砖叫“内工”砖;修建皇帝陵寝用的砖叫“寿工”砖。除去城砖,临清贡砖还有斧刃砖、线砖、平身砖、望板砖、方砖、券砖等不下十余种。
  北京天坛的回音壁,因墙面极其光滑整齐,对声波的反射十分规则。这面神奇的墙壁上,依稀可见临清贡砖的印记标识。临清贡砖上均有印记,其内容一般为烧造时间、地点、烧造人等,以示负责。为保证砖的质量,明清两代的临清砖窑,都有一套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和质检程序。烧制好的贡砖要逐一敲验,“以体质坚细,色白声响者方可入选”,要敲之有声,断之无孔。
  为显皇家气派,每块合格的成品砖都要用黄裱纸包好,才能装运上船。解送天津后还要重新敲验。在这里,“历年搭解砖块驳换颇多,其挑出哑声及不堪用砖,俱存贮天津西沽厂,令该处有司变价解赴东省藩库归项。”
  乾隆十四年《临清州志》有一记载,北京急需贡砖40万块,官窑数量因此翻倍,却因遭遇阴雨天气产量不足。为解燃眉之急,乾隆特批在往年积存的次品砖中“复加敲验”,取其可用者运往北京,以敷急用。这一细节,一来说明京城营造离不开临清官窑,二来说明官窑出产贡砖检验严格,不敢私自僭越质检。
粮船漕运夹带城砖
  据考古工作者推测,临清如此规模的古窑场,附近应建有专门装运贡砖的码头。但由于运河河道废弃多年,古窑码头并没有在此次发掘中被发现。
  临清砖窑皆依河而建,是出于运输方面的考虑。地方史料记载了当时漕运经济的生态模式。
  临清贡砖在明初“就漕艘搭解,后遂沿及民船装运。”官民商船派带砖料是强制性的,也是义务性的,如有损失,还要责令带运者赔偿。明天顺年间规定,粮船每艘带城砖40块,民船依船头长短每尺带6块。明嘉靖三年规定,每艘粮船带城砖96块,民船每尺带10块;至嘉靖十四年,更增加到粮船每艘带120块,民船每尺带12块之多。
  也有特许免带砖料的船只。弘治八年规定,“一应官民马快运粮等船”均应带砖,惟“荐新进鲜黄船”除外,以保障皇帝享用。
  此外,史料还记载了雇船运砖的办法。永乐年间,北京初建,贡砖用量甚巨,搭载之砖不敷用。遂命河南、山东、直隶各省巡抚及督佥所属军卫,量起人夫,措置车船,专门运砖,官府给以适当脚价。嘉靖四年,也命雇船运解搭载未完的贡砖,其脚价由各司、府、州、县摊出。砖料所过地方还要供应脚夫口粮。
  在京城大兴土木时,运砖成为运河上运军商民的额外苦役、沉重负担。有一叫张瀚的官员在其《暂免运砖以恤运军疏》中说:“粮运带砖,始于一时权宜,今已遵行年久……往运河渠通利,加带不胜苦难,然数止四十八块,不令过重以伤挽力。继因工作迭兴,用砖渐多,加带亦渐增益,以至载重难行。”因此他要求暂免运砖,但未被皇帝采纳。
运河沿岸最早的民营“企业”
  明嘉靖四十一年以后,临清砖窑由官办改为官督民办。这种由政府指定窑户承办的办法,一直施行到清末砖窑停烧。有学者将其称为运河沿岸最早的官办民营“企业”形态。
  临清砖窑形成行业规模,有其成熟的组织体系。制砖人员有“窑户”、“作头”和“匠人”三类,这是明代中期以后和整个清代砖块印记所共同表现出来的。此外,每处窑上还必须有挖土、推土、筛土、滤泥、踩泥、制砖坯、装窑、出窑、搬柴、烧窑、担水、洇窑和在成品砖块上包黄裱纸以及运砖到运河船上的工人。据地方文史学者测算,每处窑当有工人不下70名,按92处窑计算,临清从事制砖业的人口当在6500人左右。
  其中“工人”是被窑场雇用的从事杂项事务的劳动者;“匠人”是被窑场雇用的直接从事造砖的劳动者;“作头”是窑场作业的参加者和直接组织者、指挥者;“窑户”是窑场管理者,拥有招雇和解雇工人的权力,是政府的雇用者,是政府“开窑招商”的响应者。
  乾隆十四年《临清州志》记载:“砖价每块给工价银二分七厘;如挑出哑声者,每块变价银一分七厘;不堪用者每块变价银一厘七毫。”至清末,每块成品砖改付工价银2吊。由此可知,窑场是国家官办,政府依砖块的质量和数量付钱给“窑户”,窑户再依不同标准分给作头、匠人和工人。窑户相当于“经理人”,自然得钱最多。
  由于临清官窑和封建皇权相关,为了保证贡砖制作不受干扰,明清两代政府都给予窑户一定特权。每处窑场门口都划有禁区,场门两侧竖立着御赐的虎头牌和黑红棍(清代时还赐窑户以黄马褂)。这种虎头牌和各级衙门所用的虎头牌无异。黑红棍系木制,直径10厘米左右,长约2米,一半长度漆为黑色,另一半漆为红色。凡有私闯砖场或在窑场闹事者,用此棍打死勿论。
  “打架上官窑”也是临清特有的民谚。意思是,不论你闯了什么祸,只要躲身官窑,就可平安无事。据传曾有一个馆陶县人,因杀人跑到临清张家窑,请求留在窑上干活避难,说自己力大无比,推土、搬砖什么活都能干。窑主段乔岭便答应了。不久,馆陶知县得知了此人下落,亲来索要凶犯。窑主说:“这个人在我这里干活,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不会在你那里杀人。”知县无奈,只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