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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乡村医生享受养老保险金全额补贴

  • 日期:20110309
  • 作者:□张欣 臧富贵 段勇 报道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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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欣 臧富贵 段勇 报道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青岛开发区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开发区率先在全国对乡村医生个人缴纳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全额补贴,并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逐年递增。
  据了解,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发区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采取区、街、村(居)、个人4级负担机制,个人按当年缴费基数的8%缴纳费用。从今年起,开发区又对全区227名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每位乡村医生可少支出养老保险费约2000元。目前,开发区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可领取最低322元/月、最高1100元/月的养老保险金。